关于开展2025年裕安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安徽省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 知》、《2025年六安市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裕安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内容
(一)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二)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三)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四)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五)医疗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及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医药费用、医保结算、院外购药及送检、高值耗材使用、医疗美容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执法,严厉 打击非法行医、开具虚假医学证明、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行为,依法整治“医托”“号贩子”“电子黄牛”“黑护工”等影响公平就医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采供血机构(含一般血站、特殊血站和单采血浆站)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依法执业情况。
二、规范组织实施
(一)规范做好涉企行政检查,统筹做好随机监督抽查、联合抽查与日常监督工作,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对被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二)要将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工作与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相结合,对抽取的单位采取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方式进行检查。将评价结果纳入日常管理措施中,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审、校验、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规范化基层医疗机构评审等工作相衔接。
(三)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要及更新时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的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做好底档信息的合并和过期未关闭底档信息的清理工作,完善各抽查专业被监督单位建档工作。
(四)抽查任务通过线上和线下同步下达,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和《2025 年六安市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下达任务及时组织实施。
(五)在执法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的,由区卫健委按卫生行政执法的职责分工书面报告市疾控局、市卫健委,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抽取人员总数的15%。如因重卡、录入错误等确需删除的,由市级统一操作删除,对应双随机抽查任务设置为完结。
(六)强化财政资金支持,保障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督执法人员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能力。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依法立案查处。
三、及时公开和上报抽查结果
(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检查人在检查结束后将随机检查结果报区卫健委(详见附件7)。抽查结果分为: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 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四类。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其他三类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二)要强化监督抽查工作的序时进度,严格按照省市监督抽查工作的要求(详见附件1-6)组织监督抽查工作,及时通过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上报相关信息。
区卫健委将适时进行指导调研,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区卫健委联系。区卫健委联系人:张时来;电话:0564-326716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