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2023年开展疫苗接种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12-31 18:35 信息来源: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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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裕安区预防接种工作,切实履行预防接种监督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区卫生监督所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023年7月对全区疫苗接种单位和区疾控中心开展了一轮专项监督检查。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主要围绕机构和人员资质、疫苗管理、实施预防接种情况、消毒管理、医疗废物管理五个方面展开。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检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疫苗接种单位2219个乡镇卫生院、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产科接种点2家(裕安区妇幼保健院、六安世立医院),检查覆盖率达100%。

、主要检查内容:查看接种单位接种人员资质情况、疫苗接收、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报告记录情况;查看购进疫苗情况:包括购进、分发渠道是否合法,是否索取相应材料(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温度监测);查看疫苗冷藏设施设备配置情况;接种前告知(询问)情况以及接种记录;查看是否及时处理或报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情况、规范处置情况、急救设备及药品配置情况;查看“三查七对一验证”落实情况及预防接种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等。

二、检查情况:本次检查总体情况较好,但检查中仍然存在一点问题,主要是:在接种新冠疫苗区域人员有聚集、接种后部分人员未观察30分钟存在安全隐患、个别接种人员未经区疾控中心资格认定、产科接种点主要是个别新生儿未在24小时内接种上乙肝疫苗和卡介苗。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通过此次专项检查,促进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加强对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强化了各相关单位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人民群众预防接种提供了安全保障。

下一步,区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强对预防接种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全区预防接种工作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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