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裕安区2023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0 10:50 信息来源: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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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着力解决疫情期间非法行医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确保“两节”期间人民群众就医安全。经研究制定了《裕安区2023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9日


裕安区2023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生命健康安全至上,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一是“城中村”、开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二是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三是以生活美容机构及旅馆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四是在职村医、退休村医在非规定地点私自开展诊疗活动;五是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诊疗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查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为;二是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三是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四是违反医疗机构校验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加大打击其他违法违规行医行为。一是执业(助理)医师未按照医师执业规定执业;二是出具虚假医疗证明;三是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四是违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和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及摸排阶段(2023年1月10日至1月15日)。按照方案内容明确任务,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营造强大声势,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氛围。各乡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员摸排线索,2023年1月15日前上报裕安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摸底排查表(附件3),联系人:许正鑫   联系电话:18750716539。

2.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月15日至2月20日)。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检查,采取有力措施,卫生监督协管员协助区卫生健康监督所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案件,处理一批违法机构和人员,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营造集中打击声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裕安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和裕安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检查小组(附件2),对辖区内非法行医情况开展检查。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村(社区)和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全面摸排,不留死角,对举报线索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切实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经验,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部门间信息通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健全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认真分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打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规范医疗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附件:

1.裕安区2023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裕安区2023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检查组

3.裕安区2023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摸底排查表

 

 

 附件一:

 


 

裕安区2023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

  

 长:卢兴柱  区卫健委副主任        

副组长:潘爱平  区卫健委综合监督股负责人

李千琼  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所长

 员:    周传山  段贤义  顾先武  张时来

刘文明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员。

 

 

 

 

附件2

 

裕安区2023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检查组

 

第一组:    长:李千琼  

   员:张时来、左荃、程业军、任磊

检查区域:山镇、西河口乡、石婆店镇、

城南镇、徐集镇、江家店镇、

龙河路以南

第二组:    长:姚杰  

   员:顾先武、汪雁、汪运祥、方磊

检查区域:分路口镇、狮子岗乡、丁集镇、

罗集镇、固镇镇、青山乡、龙河路以北大别山路以南(含平桥马巷、吴巷、高皇、新店、王店五个村)

第三组:    长:周传山  

   员:刘文明、许正鑫、余朝圣、王振

检查区域:新安镇、顺河镇、单王乡、苏埠镇、

韩摆渡镇、石板冲、大别山路以北

 

 


附件3

 

裕安区2023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摸底排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上报时间:        

序号

排查时间

地址

单位或姓名

违法情形

相关证据

排查人员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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