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商务局机构职能
六安市裕安区商务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裕安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六办〔2019〕10号)和《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裕安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裕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研究拟订药品流通、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全区现代物流业的指导、管理、协调工作。
(三)研究拟订全区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规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制定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网络购物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五)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本区进出口状况,拟订并执行全区进出口政策措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定期发布全区进出口数据和统计分析;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协助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指导和协调全区出口加工贸易工作。
(六)组织和指导出口商品交易会、洽谈会等大型贸易促进活动;协调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组织实施区域经贸合作,处理有关多、双边经贸领域合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管理政策和目录;承担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指导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协助管理涉及国内外出口管制的相关事务。
(八)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它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配合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九)宏观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区外商投资情况,实施利用外商投资政策;指导和管理全区利用外资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报批和进出口工作;依法审核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初审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工作。
(十)配合市商务局综合协调和指导区内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执行国家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上报区内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归口管理全区经贸外事活动;联系涉外经济商务机构;指导全区商贸领域内信息网络、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建设。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内设机构
六安市裕安区商务局下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研究拟订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政务督查和跟踪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调研和综合性文字工作;研究提出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商务重点项目资金和金融合作业务;承担归口的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编报预决算;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机关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负责有关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商务对外宣传工作。
(二)商贸服务股(市场体系建设股)
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加强城乡便民消费品连锁经营和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商贸服务业(会展业除外)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管理、协调、服务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研究拟订促进全区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推广先进流通技术;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
(三)市场秩序股(市场运行调节股)
负责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行业流通管理协调工作,负责鲜茧收购资格认定。
研究拟订全区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及变更初审,负责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
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
(四)对外经济贸易股
拟订并执行全区进出口政策措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定期发布全区进出口数据和统计分析,研究国际经贸形势和全区进出口状况,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的进出口;协助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指导协调全区出口加工贸易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积极参加各类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推进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进出口孵化促进工作;指导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拟订外向产业发展规划;拟订促进外贸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推动出口产品国际认证和商标注册,指导出口品牌建设。
承担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建设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依法办理涉及国家安全和进出口许可事务;承担全区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管理政策和目录;承担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组织协调多双边工业技术合作、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科技发展与技术进步,指导加快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
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对本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执行国家对外贸易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加强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体系建设。
研究外商投资情况,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本区外商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报批工作;依法审核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审核限额以下国家鼓励类、允许类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开展有关外商投资业务的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等相关工作;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
开展境内外投资促进的宣传推介活动,承担商务部、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举办的重大招商活动和国际性经贸活动的组织参与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参与开展对外经济多双边交流与合作,指导重大对外经济合作项目的实施;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审核区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指导援外项目的实施;管理本区接受多双边和有关国际民间机构的无偿援助项目及相关业务;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统计工作。
第四条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执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有关事项另行规定。
负责人:魏启明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 17:30)
办公地点:六安市裕安区环保大厦八楼、九楼
邮政编码:237000
办公电话:0564-3301606
网址:https://www.yuan.gov.cn/public/column/6596831?type=4&action=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