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商务局总经济师葛洋洋解读《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措施(试行)》

发布时间:2023-02-13 16:50 信息来源:裕安区商务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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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政府第22次常务会研究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措施(试行)》已于210日起正式施行。213日,区商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葛洋洋开展政策宣讲,对相关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并现场回答提问。

会上,葛洋洋介绍《措施(试行)》出台是为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助力优化电子商务环境,形成新经济、新业态布局,推动裕安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现场参会代表进行提问:

    1. 返乡创业的电商企业有什么激励措施?

    回答:对返乡创业的电商企业按照当年返乡创业后,营业执照变更日期起至年底所产生的网销额10%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 在我区的主播带货哪些奖励?直播机构有没有奖励?

    回答:对签约主播销售我区产品,每增加1名年带货销售额超500万元的主播按照直播销售额0.2%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对电商企业签约第三方直播机构开展直播合作,并通过合作实现年直播销售额300万元以上的,对其佣金费用按照10%给予最高2万元的奖励。

    3. 裕安区本土电商企业有哪些政策?

    回答:支持经区电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核实认定的,电商集聚区运营机构、电商协会、区内电商企业、区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等机构牵头组织10家以上裕安本土电商企业集中开展产销对接活动,给予组织单位产销活动期间产生的网销额2%,最高10万元的奖励。

 


解读单位:裕安区商务局

 读 人:裕安区商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葛洋洋 

咨询电话:0564-330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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