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商务局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咨询投诉处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5-26 08:53 信息来源:裕安区商务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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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我跨境贸易营商环境,促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健全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坚持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二、咨询、投诉受理

裕安区商务局牵头负责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三、咨询、投诉渠道

咨询、投诉举报可以通过电话、网络、微信QQ群、裕安区跨境贸易咨询、投诉平台机制办公室举报等渠道实名举报。

电话:裕安区商务局0564-3235605;六安海关 0564-12360

网络:可登录裕安区商务局政府信息网站服务平台等留言。

办公地点:裕安区环保大厦8楼(裕安区跨境贸易咨询、投诉平台机制办公室),反映的跨境贸易营商环境问题和意见建议。

四、咨询、投诉处理

()咨询、投诉接受:由裕安区商务局对外经济贸易股接受企业通过电话、网络、微信和QQ群、现场走访等合法渠道进行的咨询投诉,举报人对咨询、投诉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咨询、投诉登记:对符合受理范围条件的咨询、投诉,进行确认受理登记,对咨询投诉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咨询投诉举报的具体内容,咨询投诉对象以及有关诉求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对不符合受理范围条件的投诉举报,应向投诉举报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及时回应企业诉求。

()回复反馈:收到企业、群众有关诉求1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回访、2个工作日内办结,总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遇到投诉举报事项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不能办结的,并逐级上报相关单位,每日告知诉求人办理实时动态,视情况可适当延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督办回访:对交办投诉举报的事项,裕安区商务局应当按照时限要求安排专人进行跟踪督办,并适时回访核实,确保诉求人对办理结果满意

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和办理咨询投诉举报事项时要将办理结果等资料归档,建立受理投诉举报台账。办理投诉举报事项时,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心依法保护投诉举报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投诉举报人姓名及其他有关情况,投诉举报方要求保密的事项要予以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压制和打击报复投诉举报方。

 

 

                       裕安区商务局

                      20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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