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申报2019年省级电子商务发展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5 09:00 信息来源:商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根据《裕安区2019年省级电子商务发展资金使用方案》(裕商〔2019〕85号)文件规定,为做好2019年度省级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组织申报与认定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农村电商巩固提升示范建设名单的公示》中所公示的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企业、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注册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8日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网点、企业提交申报资料;

(二)区商务局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复核;

(三)资金拨付。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资金拨付

四、相关要求

(一)按时提交申报资料至区商务局电商办,所有资料一式两份。

(二)同一企业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项目和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项目不予重复申报。

(三)本通知区商务局负责最终解释。

 

 

裕安区商务局

2019年12月5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