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裕安区商务局商贸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12-20 10:00 信息来源:商务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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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加油站(点)、商场、超市、专业市场:

为认真贯彻落实《裕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裕安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裕安办〔2019〕43号)和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区商务局决定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在全区商贸领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商贸企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商贸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遏制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实现两个“不发生”:即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检查。区商务局要巩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成效,建立大型商业综合体、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商贸企业基础信息台帐,摸排查找安全隐患,梳理问题清单,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二)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结合《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商务明电〔2019〕39号),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三)扎实开展加油站、点、库“排险除患”行动。结合第四季度加油站、点、库安全巡查工作,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四)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12月开始至2020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2月20日前)

各商贸企业要印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

1、组织单位自查。区商务局督促各商贸企业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已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公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2、严格执法检查。区商务局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检查,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3、重点约谈推进。区商务局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商贸企业。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

区商务局将成立检查组对各商贸企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商务局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执法大队,承担日常工作。各商贸企业也要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区商务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机制,形成商贸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区商务局组织对辖区商贸企业冬春火灾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商贸企业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区商务局将适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商贸企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各商贸企业,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附:区商务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裕安区商务局

2019年12月20日

 

附:

 

区商务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炳如   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罗东旭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杨乐友、鲍锐翔、王   全、程  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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