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白蚁等害堤动物灾损整治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634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区2023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灾损整治补助资金31万元,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的通知》和绩效评价办法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相关资金,确保重点任务支出,裕安区水利局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对汲东干渠、西汲河等4段渠道、河道堤防工程进行白蚁防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634号)文件规定,共下达我区内汲东干渠、西汲河等4段渠道、河道堤防工程进行白蚁防治项目经费31万元,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共计执行数30.6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执行率99%。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有关规定,省级财政分配下达及时到位,实行专款专用,没有改变资金使用用途。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已按照绩效目标要求了完成了全年建设任务,无偏离。为完成渠道、河道堤防害堤动物治理项目任务,区水利局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项目建设,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建设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工程采取招标形式选取符合资质条件的实施单位,按质按量完成了建设任务。严格执行批准的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绩效任务,并及时按质按量上报自评材料等。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已完成2023年中央资金汲东干渠、西汲河等4段堤防共211处白蚁等害堤动物治理项目实施任务。
(2)质量指标。
截至2024年9月底,汲东干渠、西汲河等4段堤防白蚁等害堤动物治理项目全部完成验收,已完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未发现质量问题。
(3)时效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底完成投资比例达到99%。
(4)成本指标。
各项目实施成本控制在批复概算内,未发生超支现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保障防汛工程安全度汛不受影响。
(2)社会效益。
保障居民社会生活平稳不受影响。
(3)生态效益。
促进地区生态和谐发展不受影响。
(4)可持续影响。
已治理堤防工程良性运行,工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要求,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随机对堤防受益乡镇进行了群众满意度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30份,收回30份,服务对象满意度为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区水利部门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绩效自评结果拟通过区政府政务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予以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2:《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裕安区白蚁防治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
2024.3.26
政府部门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