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2021年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12-14 16:12 信息来源:裕安区水利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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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2021年河湖“清四乱”常态化

规范化工作总结

 

市水利局:

你局《转发省水利厅关于报送2021年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总结的函》收悉,现结合我区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河湖“清四乱”开展情况

(一)各级河湖长认真履职尽责。各级河湖长常态化开展巡河巡湖,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深入到淠河干流裕安段、汲河干流裕安段(包含西汲河)、东西淠河等河段开展巡河督察,现场交办涉河问题,清单销号。截止11月底,区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33次,发现并完成整改问题9个,乡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1215次,村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14426次,乡、村河长巡河累计发现解决问题8个。

(二)开展“清河清湖”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贯彻落实省、市、区三级总河长令工作部署,2020年12月底,区直相关单位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联合排查人员顶风冒雪深入一线全面排查。在即将完成第一批排查问题整改的基础上,为做好专项行动提档升级,经请示区委、区政府同意,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裕安区“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排查整改销号的通知》及《关于开展裕安区“清河清湖”专项整治行动整改销号及河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分管副区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河湖“六乱”问题开展再部署、再动员、再排查,形成区级河湖长牵头、副河长成员单位协调统筹、属地政府严格落实的整改责任链条,扎实推进“清河清湖”常态化,截止2021年6月底前,全区共排查并完成整改“六乱”问题64个。

(三)开展河湖管护提升行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助推安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战略,决定在全组织开展河湖管护提升行动。分管副区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区河长办印发的《关于开展裕安区河湖长制联合暗访督查工作的通知》进行了全面部署,共完成河湖“清四乱” 问题排查整改44个。

(四)完成各级暗访问题整改销号。完成水利部(淮委)暗访我区问题3个,省河长办第一轮暗访我区问题2个,市河长办第一轮和第二轮暗访我区发现的10个问题整改销号工作。

(五)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涉水问题整改销号。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西河口乡,响洪甸水库下游河道被裕安区政府以清淤的名义进行采石采砂,严重毁坏河床,破坏河流生态环境”、“六安市裕安区石板冲乡,河流涵口堵塞,雨天容易内涝”、“六安市裕安区淠联大桥,捷成木业旁河道边的草地下,填埋上万方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煤渣及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饮用水水质”、“六安市裕安区淠河河道内,大量采砂船从事采砂,破坏河道生态,导致河床降低,下游池塘干涸;采砂船柴油泄露,污染河水,影响河中鱼类”、“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安城村钱庄组和三家店组,六安城投公司自2018年起在老淠河河道内挖沙进行销售,运输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道路遭到损毁,且清晨4点开始作业,噪音扰民”等5个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

(六)突出生态环境“大起底”“回头看”及省环保督察接群众举报问题完成整改销号。完成裕安区顺河镇王滩村淠河河道内两间活动板房的拆除清运;完成固镇镇大阴沟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及新安镇洪河村畈家河污泥淤积堵塞影响水质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完成市水利局开展2017年以来涉及水利的各类环保督察“回头看”反弹问题的整改验收工作;开展2017年以来涉及水利的各类环保督察问题“回头看”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属地乡镇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切实将河湖问题整改到位,确保不反弹;联合区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开展涉河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印发检察建议书4份,11月底顺利完成涉河问题整改工作。

 (七)砂石整治效果显著。截止11月底,连续开展砂石专项行动4次,开展联合执法约 4380次,出动执法人员21900人次、执法车船 4380台次;累计查处行政案件46 起,共计查获机械181辆(其中挖机23台,铲车15台,四轴车14辆,三轴车1辆,两轴车44辆,面包车3辆,两轮及三轮车81辆),行政处罚46 人,行政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共计81.7136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和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市总河长令部署要求,印发了《裕安区总河长令》(第2号)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裕安区“清河清湖”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实行政府领导、河湖长组织、水利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协同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区上下高度重视,闻令而动,组织开展全河段、全湖区、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逐条河流、逐个湖泊,将“四乱”问题查清、查实、查到位。为做好专项行动提档升级,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裕安区“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排查整改销号的通知》及《关于开展裕安区“清河清湖”专项整治行动整改销号及河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分管副区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河湖“六乱”问题开展再部署、再动员、再排查,形成区级河湖长牵头、副河长成员单位协调统筹、属地政府严格落实的整改责任链条,扎实推进“清河清湖”常态化规范化,一批河湖顽疾被彻底根除。

(二)联合督察,督办整改。区河长办联合区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开展涉河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印发检察建议书4份,11月底顺利完成涉河问题整改工作。针对独山镇翻板坝上游苏维埃人行大桥南侧桥头存在建筑垃圾和建筑物料堆场整改难度较大项,7月29日,区河长办联合区检察院及属地乡镇赴现场查看,研究解决办法,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下发了检察建议书。区河长办多次深入现场,了解整改进展情况,对尚未完成整改的,8月23日,区河长办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砂石监察大队再次赴现场查看,并对责任人进行了约谈,经多方努力,共清理清运采砂设备5套,拆除集装箱管理用房3处(约150平方米),对因架设苏维埃人行大桥遗留的钢板、钢管、搅拌设备等进行集中清理清运,清理水面漂浮物及建筑垃圾近2吨,该问题整改于8月26日全部完成。

三、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完成各类涉河湖问题整改150余个。拆除清理上岸各类船只10余只,清理清运采砂设备5套,拆除清运侵占河湖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近800平方米,清理清运生活与建筑垃圾及水面漂浮物垃圾约30吨,清除违规种植及非法林地近5000平方米,清理非法采砂点4个,清理非法砂石量88吨,并对河湖拦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确保整改到位,修复河湖岸线10余公里。如今,淠河干流裕安段(包含东淠河、西淠河)及淠河总干渠裕安段水质常年保持在国家地表水二类以上;汲东干渠、东汲河、西汲河、汲河干流裕安段水质常年保持在国家地表水三类以上。

 

  

                           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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