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5-03-28 09:56 信息来源:裕安区水利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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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与监督;拟订全区水利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区域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区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做好饮用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小水库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区内水事纠纷;承担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照规定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七)指导乡镇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水价改革、节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按规定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一)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人事股)。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研究拟订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政务督查和跟踪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调研和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教育培训、考核考评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2、财务股。负责全区水利系统贯彻执行财政、税收、价格、信贷等政策;负责全区水利系统财务及其工作人员的指导与管理;承担本系统各项经济活动的财务工作;承担全区相关水利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承担全区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承担水利建设资金日常核算和报表编制等工作。

3、计划基建股。组织编制全区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承担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申报和招投标管理;负责水利科技工作,承担技术引进、技术推广和科技交流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按统计法和统计制度做好各项年报、月报和综合统计工作。

4、工程管理股。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批准工作。负责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城乡河(渠)道、水库(湖泊)及堤坝、涵闸、泵站、灌区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与保护;按照管理权限审查河(渠)道、水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全区农业用水计划的编制、水量调度、用水量结算及下属单位计划用水检查和监督工作;负责小(一)型、小(二)型水库配套设计、除险加固工作。

5、水政水资源股。负责组织实施《水法》、《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水政监察,监督检查全区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主管全区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和城镇(乡)供水水资源规划工作;协调处理水行政执法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水事纠纷。负责区内河道采砂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管理涉河采砂、涉河工程建设和涉河相关事务,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建设和非法破坏水利工程的人和事。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行政审批的方针政策,负责涉水工程及相关事项的受理、审核、上报及许可文书的制定、送达、归档等工作;配合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做好行政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投诉的调查工作。

6、淠史杭工程指挥部。 组织编制全区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承担灌区水利工程基本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的全面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以及全区农业用水计划的编制、水量调度等工作。

7、水土保持中心。  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按规定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9、农村饮水管理站。 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对农村饮水工程的运行、经营、规范管理和服务体系以及水质监测进行监督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国有资产监管;全区供水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等。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参与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招投标管理、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承办区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0、河长制工作站。统筹推进河湖功能管理、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治理,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督。

11、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总站、中心站有关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有关规定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利建设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受监督水利工程的项目划分和工程质量等级核备(定);参加受监督的水利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出具质量监督报告;负责上报监督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与安全事故。

三、人员编制(略)

办公地点: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行政中心后楼东三楼

单位负责人:王兆杰

电话:0564-3236238

邮编:237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 : 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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