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绩效评价报告、绩效目标自评表

发布时间:2024-04-15 15:21 信息来源: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裕安区2023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括

我区2023年列为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县区之一,计划任务13.6万亩。为了落实好这一惠民政策,把好事办好,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区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有序地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效地调动了服务组织的积极性,提高了农业生产机械化应用水平。

2023年,省厅下达裕安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总任务面积13.6万亩,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任务计划面积12.9万亩,区供销部门实施0.7万亩。区农业农村局已完成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任务12.9万亩,完成任务105.8%。2023年实施的小麦秸秆打捆离田、水稻机插秧、水稻生产耕种防收全程服务等环节的作业服务面积,第三方审定的5.16万亩,总计补助496.4万元;今年秋季实施的油菜小麦离田还田、耕整地和机播机栽机播作业面积9.44万亩,总计补助406.6万元。由承接服务主体申请,经村初核,乡镇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已申请区财政部门予以兑现。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任务计划面积12.9万亩,其中小麦秸秆打捆离田折算前1万亩,水稻机插秧面积折算前15.8万亩,水稻生产耕种防收全程服务面积折算前0.5万亩,小麦油菜离田还田、耕整地和机播机栽机播作业服务面积折算前9.4万亩。

二、绩效情况分析

2023年,省厅下达裕安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总任务面积13.6万亩,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任务计划面积12.9万亩,区供销部门实施0.7万亩。区农业农村局已完成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任务12.9万亩,完成任务105.8%。其中小麦秸秆打捆离田1.019万亩,折合面积0.28万亩、水稻机插秧面积15.96万亩,折合面积4.30万亩,水稻生产耕种防收全程服务面积0.58万亩,小麦油菜离田还田、耕整地和机播机栽机播作业服务面积9.44万亩,折合面积8.49。

2023年前期实施的小麦秸秆打捆离田、水稻机插秧、水稻生产耕种防收全程服务等环节的作业服务面积,第三方审定的5.16万亩,总计补助496.4万元;今年秋季实施的油菜小麦离田还田、耕整地和机播机栽机播作业面积9.44万亩,总计补助406.6万元。由承接服务主体申请,经村初核,乡镇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已申请区财政部门予以兑现。

2023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相关绩效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经济效益。项目实施推动了农业生产规模化,提高水稻生产农业机械化水平17%, 实施机插秧亩均增产89斤,增收112元,亩均节本35元。二是社会效益。通过对农业生产关键和薄弱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解决了小农户生产劳动力和技术不足或单户作业不划算问题,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业效益;减少了撂荒地0.03万亩,确保粮食安全生产。三是生态效益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节水抗旱能力,改良土壤理化性能,培肥地力,减轻农作物病虫害,减少农药、化肥的施用量,减轻环境污染,使我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通过项目实施,作物产量提高、品质提升,农户增加了收益,带动了农户对农业生产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加强管理的意识和需求,增强了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和信心,促进了我区社会化服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区农业农村局已完成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任务12.9万亩,任务完成率达105.8%。2024年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求,围绕粮食和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等主体集中连片开展多环节、全程托管等服务。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社会化服务覆盖率和补贴精准性,推动我区农业生产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区成立主要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开展日常工作。村委会负责对服务组织、农机大户所提供的资料特别是作业服务对象、类别及面积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公示;乡镇政府负责对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的遴选,对作业服务情况进行核实、公示,区农业农村局对上报资料聘请第三方严格审核,并对项目实施进行验收评估;区财政局按规定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加强对服务组织资金使用的指导和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我区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2、制定方案,广泛宣传。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了《裕安区 2023 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裕农工办〔2023〕16 号),明确了具体规定和做法。为了扩大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认可度,裕安区充分利用明白纸、宣传、会议和微信等各种形势,加强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政策宣传,让农民特别是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各类组织熟知政策内容,补助资金申请程序和要求,并扩大社会影响力。同时,组织乡镇财政所、农管站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项目实施顺畅不走样。

3、严格遴选服务组织。服务组织须符合:依法注册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二年以上。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和农机、农技人员。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全程托管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 1000 亩,多环节托 管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 3000 亩。符合上述条件的服务组织,在作业服务前自评申报,到乡镇初审并推荐,经相关部门核实、公示确定。

4、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为使项目实施工作有章可循,对关键环节的插秧机和条播机等安装GPS。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必须与服务对象签订《裕安区水稻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作业合同》与《裕安区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对象承诺书》,申请表必须逐户登记并经农户签名,一个村民小组内的农户可合并签订一份合同,合同作业内容与作业量必须与登记表一致。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在完成作业服务后,凭与农户签订的合同和申请表,到作业所在地村、乡审核。我区对村乡审核上报情况再次进行第三方审核后,报区财政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等工作的操作程序进行了细化,真正做到层层把好关、层层有责任,严格程序、完善手续,严堵漏洞。

5、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对服务组织为自己开展服务、交叉聘请服务不享受财政补助;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购置设施装备、安装作业监测终端、建设信息化平台等非服务性环节;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村集体经济没有直接开展服务的不得享有补贴。

6、严格主体名录管理。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加服务组织动态监测,对本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制度完善、信誉好、能力强的服务组织纳入名录管理。经乡镇及服务主体自行申报,目前我区已有202家(今年新增62家)社会化服务组织入驻名录库管理平台。名录库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已进入名录库但服务不规范、不再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予以清退。

7、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情况。我区农机加快推进数字化,积极引导农机服务主体对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利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促进互联互用,推进数字化与农机装备、作业生产和管理服务融合。目前,全区有60多家(含承接项目主体35家)农机服务组织1300多台套农机具在“线上”作业,可以通过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发布农机服务供求信息。六安市裕安区亚运、舞旗畈、裕兴等农机专业合作社自2021年开始将所有大中型农机全部安装了GPS定位装置,合作社本部安装终端监测系统,能够适时监测所有机械作业的位置,面积等具体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是农作物种植存在时间、品种差异,难以确定机械连片作业;

二是标准化农田建设滞后,农业水利设施条件较差;

三是农民种粮效益偏低,农业机械化作业技术难度大;

四是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

是服务质量还需霜进一步提升。2023年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虽已圆满完成,并取得较好成效,但距上级要求、高广大农户期盼还有差距。区农业农村局还要强化组织计划协调、跟踪检查指导,严格环节落实,选准服务组织和对象;社会化服务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时效和质量,农户要提高对社会化服务的信任、信心,积极主动参与项目。

为此建议:

1、上级财政加大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力度;

2、加大标准化农田建设投入力度;

3、引导农民流转耕地,集中连片规模化生产经营。

4、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强化服务质量监管。

 

 

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皖财农【2023】522号)文件精神,组织主体落实项目实施。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六安市城郊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精神,多次组织乡镇分管镇长和农管站长召开蔬菜产业工作推进会议,安排工作人员深入乡镇摸排蔬菜(食用菌)生产情况,谋划蔬菜产业项目,相继出台了《六安市裕安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奖补方案》(裕农工组〔2023〕20号)、《裕安区推进中药和食用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裕农工组〔2023〕13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裕安区财政局关于上报《裕安区2023年中央、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围绕产业提档升级、农民增收致富、保障市场供给、助力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按照扩规模、提品质、强龙头、创品牌、延链条、拓市场、增效益的总体思路,构建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装备设施化、产品品牌化、经营产业化、市场信息化的现代蔬菜产业体系,打造特色鲜明、绿色生态、产业高效的蔬菜全产业链,切实提高裕安蔬菜产业市场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实现蔬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公开公正,严把项目申报审核验收关。项目的组织采取全程公开的形式,首先,区农业农村局向各乡镇下发《项目申报指南》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自愿上报项目申报文本提出申请,乡镇严格筛选申报项目并签署初步验收意见。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结果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区财政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等方式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

2、突出实效,合理安排资金。我区蔬菜基地普遍存在基础设施差、产出较低等现象,重点扶持增加设施栽培,完善设施配套工程和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资金安排上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同时兼顾中小基地,提高生产积极性。

3.日常指导与督查相结合。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多次组织人员对基地建设进行实地指导,并对基地建设进度及时调度,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督办。

4、2023年有16个主体纳入奖补,新建10米双层标准化大棚59.75亩,6米、8米标准化大棚283.9亩,新建水肥一体化89.4亩,总投入资金1167.9万元,主体自筹939.92万元,兑付奖补资金227.298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资金主要用于积极推进“菜篮子”基地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品牌化发展,“菜篮子”产业发展迅速,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2023年底全区蔬菜播种总面积达到38.01万亩(含复种面积),产量84.05万吨,设施蔬菜产量同比增长率达3.4%。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工作考核、质量安全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三个部分均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评价结果: 10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组织建设,减少了招标采购环节,简化了项目建设程序,为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提供了保障。

2、加强领导,推进建设。为尽快落实项目建设工作,抓紧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我单位召开了项目布置会,召集项目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以及项目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等进行了工作布置,要求项目业主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审批手续,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建设内容组织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积极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3、加强督促检查。为促进项目建设,项目管理组经常深入项目建设现场,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及时指导项目业主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六、存在问题及建议

问题:一是蔬菜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不高,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部分蔬菜基地的水、电、路、大棚等配套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二是设施用地审批困难,限制设施蔬菜可持续发展。

建议:1、建议财政切实加大对蔬菜生产的政策帮扶和土地要素保障力度,重点抓好专业菜地、规模蔬菜基地、特色蔬菜基地的沟、渠、路、大棚、水肥一体、遮阳网、保鲜冷库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蔬菜基地设施生产能力水平。

2、建议参照粮食补贴政策,尽快建立蔬菜保护价机制、按照蔬菜生产面积或者产量给蔬菜生产者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逐步解决蔬菜生产效益低的问题

3、加大项目指导工作,精准测算资金,指导项目业主严格对照计划,建设规模、内容、质量组织实施。加大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做好项目验收、缩短资金拨付时间,更充分的发挥项目资金效益。

 

 

2023年裕安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省市下达裕安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650人,累计投入财政补助资金182.5万元(其中5万元为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资金),培训范围涉及全区19个乡镇,培育机构为安徽清晓方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培育机构具体承担,2023年实际完成培育任务650人,占省市下达培育任务的100%。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指标体系的通知(皖农科函2023784号)要求,对我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自评,自评得100分,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决策投入

一是根据省开展需求摸底作通知要求,结合裕安区产业发展实际,在全区个乡镇开展培训需求调研摸底二是项目实施方案围绕粮油稳产保供,突出3项重点任务8个专项行动落实,制定了明确有效工作措施。三是积极加强师资库建设,建立了由农业、教育、科研及推广单位组成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师资库。四是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实训基地33个(含农民田间学校和综合类实训基地),教育培训管理系统入库基地64个,确保每个专业建立个实训基地。五是组织培育教材意识形态审查,确保教材使用符合要求。

二、过程管理

一是深入本级100%的培训机构和培训班级指导工作,制定了指导方案,下发了督查通知,累计落实第一堂课政策宣讲13场次;二是实行培训过程全程监管,一是每班开班前,区农业农村局及时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定期督导培训进度,对达不到序时进度的培训机构进行调度三是提升培训层次,每个培训班均聘请一名以上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师资库成员授课。四是积极征订部省统编培训教材,并发放给学员人手一套;五是认真开展项目验收,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和下发了《裕安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验收办法》,组织有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分班开展验收;六是对所有培训班执行情况进行质量监控,培训期间区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同志对每班培训进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现场暗访,了解掌握培训单位进度情况,规定程序落实情况,重点督查集中授课学员到位情况、课堂纪律情况、组织观摩及实训情况、落实签到等制度情况,对培训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或整改;七是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学员发展监测,检测率达到10%以上八是裕安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总资金183万元,下达培训任务650人,资金安排与下达任务相匹配,资金下达后,实际到位1,8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77万元,省财政6万元),目前拨付至培训机构182.5万元(上级多下达0.5万元),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资金分配和绩效分解等信息及时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平台,及时开展项目资金审计,审计报告规范,结论明确。九是及时督促培训机构将培训学员、培训班级、授课教师、课程、基地等情况录入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按时提交月度报告等数据信息,按时报送年度实施方案、培育机构及承担任务汇总表、工作总结等资料。十是对照省、市绩效评价体系及培训机构培训档案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三、绩效结果

1.绩效任务

2023年,省、市下达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650人,截至10月底,围绕全面支撑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支撑农民素质素养提升等培育重点,完成培650人,完成率100%

2.重点任务

全年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开设的班次和培育人数60%(国家级贫困县),开展提高生产技术技能的培训突出良种选购及制种、关键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耕地保护建设等内容;提升产业发展能力的培训突出生产组织、主体管理、智慧农业、市场营销、冷藏保鲜等内容;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涉农法律法规、农业农村政策,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金融信贷保险,乡村规划建设等领域基础知识进高素质农民综合素养课程支持农民提升学历层次;注重培养青年高素质农民高素质女农民;协同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农业农村科普工作。

3.专项行动

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油菜产业提升、专业农机手、畜禽规范用药培训等专项行动培训任务。

4.农民满意

通过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在线评价的农民学员比例99.8%;农民学员对培育的满意度100%

5.典型示范

树立高素质农民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每季度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1篇典型案例、培育模式等宣传材料。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裕安区高素质农民培育扶持政策》(裕农工办〔20231),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二是将高素质农民培育列入本级民生实事;三是组织我区高素质农民参加安徽省高素质农民技能大赛;四是组织高素质农民参加农交会和秸秆博览会;五是在政策项目推介上将全区职业农民纳入公益性农业信息平台农事服务大管家应用平台管理APP进行统一管理。开展各类政策项目解读、惠农信息等多个领域的信息及时在服务平台发布,提供全省各地土地流转信息、农情信息、气象信息、农产品销售等相关信息服务;在技术指导上建立职业农民农业服务经纪人队伍,统一开展机械化育插秧、测土配方智能配肥、无人机植保飞防等指导服务;在金融信贷上为职业农民办理徽农卡,签订金融入驻协议书;在农村电商服务上与职业农民签订农村电商服务商家入驻合同。是在中央、省主要媒体开展宣传报道7篇次。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附件

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自评报告

 

裕安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绩效评价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522号)于2023年5月22日下达裕安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资金167万元。

  根据皖农教函〔2023〕517号文件要求,我区制定印发了《裕安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裕农工办(2023)14号),明确项目实施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项目投入资金总额167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截止2023年12月底,已完成167元资金使用。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计划使用项目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合理,管理规范。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组织121名农技人员联系714个农业科技示范户,全年入户服务每户不少于10次,建立了茶叶、农机、水稻、食用菌、白鹅、黑山羊6个专业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省级一个,区级5个),遴选续聘特聘农技员5名,全区150余名农技人员参加了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8名农技骨干人员参加了5天的省级集中培训。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一是开展包村联户服务:组织遴选121名农技指导员联系指导714个示范户开展入户服务,累计开展入户指导服务7500人次。二是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立了茶叶、农机、水稻、食用菌、白鹅、黑山羊6个专业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累计开展培训观摩24场960人次。三是开展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50%以上区乡农技人员参加了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

2)质量指标:一是每个示范户每年入户服务不少于10次。二是每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主推技术模式不少于1项,组织开展观摩培训活动4次以上。

3)时效指标:项目全部实施内容于2023年完成。

4)成本指标:按省文件精神执行补助标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指标:一是提高了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建设水平,二是提高升了农技人员服务能力。三是通过试验示范基地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进一步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对象生产管理水平,推动全区农业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生态效益指标: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生态效益。通过农技服务能力的提升,促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推广应用,降低了农业面源污染的产生,促进了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

4)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农技人员素质,推广了新技术新品种,提高了农民应用农业科技应用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推动农业农村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骨干农技人才参加骨干培训满意度为100%。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调查,我区农业科技示范户满意度为99.3%。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拟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中央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地方主管部门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资金使用单位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3457 2587.82 74.86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3457 2587.82 74.86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按照方案进行分配
下达及时性 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拨付合规性 根据项目申报方案,做好项目验收,完成资金拨付
使用规范性 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没有截留、挤占、挪用等
执行准确性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在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管理、监控、评价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安排资金履行支出责任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新品种、新技术的运用,不断探索粮油增产增效新途径,推广种养循环农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培育养殖、蔬菜等特色产业,加大农产品质量监管,保障人民生活安全。 支持粮油单产能力提升经营主全35个,支持奶农合作社1个,支持16家设施农业条件改善,全区近14万亩农业托管,解决农业生产人力、技术等难题,加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业从业者能力。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粮油产业单产同比增长率(%) >5 6
支持粮油单产能力提升的家庭农场数量(个) ≥24 24
支持粮油单产能力提升的农民合作社数量(个) ≥11 11
种养循环示范面积(万亩) 8.82 8.82
支持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数量(个) 1 1
设施蔬菜产量同比增长率(%) >3 4
支持生产设施条件改善的家庭农场数量(个) ≥12 12
支持生产设施条件改善的农民合作社数量(个) ≥4 4
支持农业经营主体配备可与手机连接的“证码合一”追溯凭证打印设备(个) ≥35 35
供销合作社承担的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万亩) 0.7 0.8
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的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万亩) 12.9  13
完成年度培育任务(人) 650 660
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数量(个) 2-5 5
质量指标 实际种粮主体收益保障机制  不断完善 不断完善
培训合格率(%) ≥90 98%
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 ≥95 97
时效指标 年度资金执行率(%) ≥90% 74.86 部分项目跨年度实施,待验收通过后拨付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生态效益
指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92% 95%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90 95%
……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