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加快鹅产业跃迁式发展实施方案》起草公众参与、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性审查、经费审查、集体讨论等环节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3-11-01 08:57 信息来源: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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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起草初稿。810日,区农业农村局安排由局畜牧水产股牵头负责《方案》起草工作,起草人员认真研读市级方案征求意见稿,结合裕安区实际,草拟出《方案》初稿,并请相关科室负责人员、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提出修改意见,经进一步修改后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

2. 征求意见。915日至1015日,区农业农村局将《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截止时间,收到反馈建议一条,建议未予采纳。 108日,区农业农村局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OA发送给 11个区直相关单位和19个乡镇人民政府征求意见,至截止日期,28家单位反馈无修改意见,2家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采纳情况1家,未采纳1家。意见征集情况详见《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表》

3. 公平性审查。1015日,区农业农村局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送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公平性审查,根据区市场监管局的建议,在“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方面保持了与市方案一致的表述。

4. 合法性审查。1015日,区农业农村局将《方案(征求意见稿)》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区司法局的法律意见,对征求意见稿文本进行了修改,形成《方案(送审稿)》

  5. 经费审查。1016日,区农业农村局将《方案(送审稿)》送区财政局进行经费审查,区财政局出具了审查意见,一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6.会议审议。1017日,区农业农村局将《方案(送审稿)》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根据审议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对《裕安区加快鹅产业跃迁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经进一步论证后,另文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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