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区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6 17:45 信息来源: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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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6号)、市委编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区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六编办〔20235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度全区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以下简称三清单)集中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调整规范区级三清单各有关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权责清单“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建设要求等,


研究提出本单位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意见。

1.根据《“全省一单”统一规范指导目录》2023年版),对三清单进行新增、取消及规范调整,不予调整的应提供充分的法律法规依据。

2.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调整权力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出台调整废止、政务服务等实际需要,梳理汇总上一年度清单版本公布以来即时动态调整事项,对其他需要调整事项提出意见。

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等,规范更新实施依据,完善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内容,进一步推进各类清单标准一致、统一规范,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4.原则上公共服务清单做加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只减不增。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分为保留、规范、取消三张单子,取消类事项只列本次调整取消事项,上一年度版本中取消类事项不再列入。

(二)动态调整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关于县级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调整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要向下覆盖,即县级清单包括县乡两级事项,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

(三)同步开展区三清单和乡镇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调整工作。根据市级统筹、县区联动的原则,结合实际研究提出清单年度集中调整意见,与市级同步完成。乡镇街道的权责清单调整公布按照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做好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构建乡镇街道一目录三清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的规定执行,此次乡镇街道只调整公共服务清单。

二、实施步骤

(一)梳理报送(1030日前)。区委编办印发通知后,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要认真研究,提出调整意见,于1030日前将相关资料表格(详见附件)报区委编办(附表盖章PDF版和可编辑EXCEL版发至邮箱:7***13131@qq.com)。

(二)集中审核(1031-1115日)。从涉项较多的区直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专班,按照三上三下工作机制,完成对报送事项的集中审核。

(三)审查报批(1116-1125日)。区级清单年度调整意见及拟公布版本,报市委编办审核。区级清单同步报区司法局开展合法性审查。

(四)公布实施(1220日前)。各单位根据市委编办和区司法局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清单进行修改完善。经区政府审定后,公布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版本。各有关单位在门户网站等公布清单完整版,并及时调整监管细则、流程图等,报区委编办备案。

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要抄送市级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构和市委编办。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开展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全省一单体系制度建设的具体举措。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全区各级各类清单要素(名称、类型、依据等)统一、标准统一、上下衔接。清单年度集中调整情况列入2023年度政务公开等考核。

(二)明确节点,统筹推进。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要按照全区一盘棋的原则,强化对本系统内清单事项编制、实施和监管的整体衔接,充分听取市、区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上下联动,合力推进。

(三)强化运用,利企便民。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要强化政务服务清单与行政许可清单、权责清单等联动调整及衔接,严禁在清单外违规设立行政许可,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进一步发挥清单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全流程基础性作用。

本通知中涉及的相关表格及资料请加QQ167348220下载,为便于沟通,请各单位于1025日下班前将工作联络信息表(盖章pdf版)发至指定邮箱。

 

 

                             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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