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清单目录(2023年版)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调整情况 |
1 | 行政许可 |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 | 新增 |
2 | 行政处罚 |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 新增 |
3 | 行政处罚 | 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或假冒授权品种的处罚 | 新增 |
4 | 行政处罚 | 对发现畜禽屠宰企业不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条件的处罚 | 新增 |
5 | 行政处罚 | 对畜禽屠宰企业未建立畜禽屠宰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或者畜禽屠宰经营者对经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的处罚 | 新增 |
6 | 行政处罚 | 对乡村兽医不按照备案规定区域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处罚 | 新增 |
7 | 行政处罚 | 对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变更单位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 | 新增 |
8 | 行政处罚 |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生猪进厂(场)查验登记制度、生猪产品出厂(场)记录制度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 新增 |
9 | 行政处罚 | 对携带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装置、器具、有毒物质进入禁渔区及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处罚 | 新增 |
10 | 行政处罚 |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检测人员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处罚 | 新增 |
11 | 行政处罚 | 对在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种植、养殖、捕捞、采集特定农产品或者建立特定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处罚 | 新增 |
12 | 行政处罚 | 对农药、肥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回收并妥善处置包装物或者废弃物的处罚 | 新增 |
13 | 行政处罚 | 对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 新增 |
14 | 行政处罚 | 对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新增 |
15 | 行政处罚 | 对销售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 新增 |
16 | 行政处罚 |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 新增 |
17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规定的处罚 | 新增 |
18 | 行政处罚 | 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被污染或者产地环境达不到标准要求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 新增 |
19 | 行政处罚 | 未报送农村能源工程设计方案的处罚 | 新增 |
20 | 行政处罚 | 达到相应标准的农村能源工程,报送的设计方案不符合技术安全要求,建设单位拒不改正,存在安全隐患的处罚 | 新增 |
21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收贮生长期水稻、小麦,割青毁粮的处罚 | 新增 |
22 | 行政征收 |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 | 新增 |
23 | 其他权力 |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责任认定 | 新增 |
24 | 行政许可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下放乡镇 |
25 | 行政许可 | 农村能源利用工程技术方案审核 | 取消 |
26 | 行政确认 |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产品认定 | 取消 |
27 | 其他权力 | 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 取消 |
28 | 行政处罚 | 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力或假冒授权品种的处罚 | 取消 |
29 | 行政处罚 | 对乡村兽医不按照规定区域从业或不按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活动的处罚 | 取消 |
30 | 行政处罚 | 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未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的处罚 | 取消 |
31 | 行政处罚 | 对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未经审查擅自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的处罚 | 取消 |
32 | 行政处罚 | 对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处罚 | 取消 |
33 | 行政处罚 | 对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处罚 | 取消 |
34 | 行政处罚 | 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不再具备《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处罚 | 取消 |
35 | 行政处罚 |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生猪进厂(场)查验登记制度、生猪产品出厂(场)记录制度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 取消 |
36 | 行政处罚 |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对屠宰的种猪和晚阉猪,未在猪胴体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标明相关信息的处罚 | 取消 |
37 | 行政处罚 |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按照要求运输生猪和生猪产品的处罚 | 取消 |
38 | 行政处罚 |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未履行不合格生猪产品召回义务的处罚 | 取消 |
39 | 行政处罚 |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或出具检测结果不实,造成损害的处罚 | 取消 |
40 | 行政处罚 | 对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处罚 | 取消 |
41 | 行政处罚 |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处罚 | 取消 |
42 | 行政处罚 | 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罚 | 取消 |
43 | 行政处罚 | 对从事农村能源产品生产经营者,未领取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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