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违法建设)【8月15日】

发布时间:2025-08-18 09:07 信息来源:裕安区城管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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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案由 当事人基本信息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额
(万元)
处罚决定
书文号
处罚决定
日期
执行情况 作出行政
执法机关
名称或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法定
代表人
1 六安市莱喜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 六安市莱喜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9134************04 张*飞 六安市莱喜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在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滨河大道185号恒大御景湾莱喜俪国际宴会中心北侧,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电梯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和《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四条
作出限期七日内自行拆除,恢复原状的行政处罚决定。 裕城管(公用)罚决〔2025〕3号 2025-8-15 当事人暂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局
合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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