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2022年棚户区改造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1-03 14:40 信息来源:裕安区住建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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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2022年棚户区改造年度工作总结

 

安居之所,民生之要。2022年裕安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住房保障工作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安居宜居需求,创新思路、悉心谋划,强化统筹、精准施策,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进程,全力打好棚户区改造攻坚战,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裕安区2022年棚户区改造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投入情况

(一)项目立项

1.目标任务制定。根据省市住房保障部门统一要求,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及现存棚户区实际,坚持“即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原则,科学谋划,已于去年11月底完成2022年度棚改计划任务制定,并及时准确地报送上级住房保障部门。2022年裕安区计划新开工棚改安置房1100套,基本建成棚改安置房3536套。

2.具体项目落实。我区依据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时、准确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并积极做好项目前期立项、融资贷款等准备工作。2022年裕安区积极争取发行棚改专项债券,累计申报发行棚改专项债资金5.28亿元。

3.改造方式确定。在充分尊重棚户区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我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2022年裕安区棚户区新开工项目均采取实物安置方式建设。

(二)资金落实

1.资金申请。区财政局会同区住建局积极申报中央、省市专项补助资金,及时准确上报申请材料。全年累计争取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1784.72万元。

2.资金使用。根据国家财政部有关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及管理要求,裕安区及时出台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方案,明确了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分配原则、使用范围以及拨付程序,及时将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分解并拨付到项目。

3.市县级安排。裕安区实施棚户区改造,通过积极申报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及专项债券资金,解决棚户区改造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兜底解决。

4.合法合规性。裕安区严把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使用关,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和管理专项资金,无骗取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行为。

二、过程进展

(一)项目管理

1.项目计划管理。裕安区严格按照省市住房保障部门要求,建立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无虚报进展、项目数据严重缺失等现象。年初制定的项目完成度高,无项目变更情况发生。

2.专项债使用情况2022年裕安区累计发行棚改专项债资金5.28亿元,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并就专项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要求。裕安区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已全部完成,专项债券资金已全部拨付到项目。

3.土地、税费减免政策。裕安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并出台文件进行明确。

4.工程质量管理。裕安区紧紧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严禁在棚改安置房建设上“开口子”,实行“先上车、后买票”。在棚改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四个一线工作法”(即一线工作服务,一线了解情况,一线解决问题,一线化解矛盾),针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短板和问题,及时制定攻坚方案,点对点解决问题。坚决把好建筑品质关、建设质量关、规范运作关。着力强化棚改精细化管理,及时全面掌握棚改项目进展情况,强化实施质量和安全监管,紧抓、严抓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建筑材料入场核验制等,做好全程跟踪监管,确保将安居工程建成放心工程。工程质量安全可控,未发生质量安全问题。

裕安区棚改安置房陡步河安置小区1-5#、7-13#住宅楼、幼儿园工程被安徽省建筑行业质量与安全协会评为“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二)财务管理

1.财务制度健全性。为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强城市棚户区改造上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及使用,区住建局会同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且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2.资金使用合规性。棚户区改造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均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且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

3.财务监控有效性。裕安区结合年度棚户区改造建设计划,优化棚户区改造投资模式,由城投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全面做好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投资建设各项工作。加强对所开设的棚改专项债券资金帐户的监管,切实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依法、依规使用债券资金。严禁用于棚户区改造以外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并结合实际,由审计、财政等部门对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审计和监管,监督检查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绩效,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产出情况

1.开工任务完成。2022年裕安区计划新开工棚改安置房1100套,实际新开工1320套,目标任务完成率120%。其中,6月底新开工棚改安置房1320套,开工率120%,超前超额完成年度新开工目标任务。

2.基本建成任务完成。2022年裕安区计划基本建成棚改安置房3536套,实际基本建成3536套,目标任务完成率100%,基本建成计划6月底前已全部完成。

四、效果分析

1.探索创新。裕安区在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过程中,积极推广“竞地价、限房价”模式,将安置房建设推向市场化,项目建设进展快,基本建设程序完善,有力的保障了我区棚户区改造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同时,裕安区结合年度棚户区改造建设计划,优化棚户区改造投资模式,由城投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全面做好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投资建设各项工作。

2.工作实效。裕安区2022年住房保障工作成绩突出、措施得力,在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及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住房保障工作宣传面,住房保障宣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裕安区棚改安置房陡步河安置小区1-5#、7-13#住宅楼、幼儿园工程被安徽省建筑行业质量与安全协会评为“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3.廉政风险防控。裕安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精神,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裕安区2022年住房保障工作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4.群众满意度。裕安区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街头宣传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充分征求意见,及时回应诉求,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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