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裕安区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6-28 15:19 信息来源:裕安区住建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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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政办〔201914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区直有关单位:

《裕安区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六安市裕安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

导工作小组

2.六安市裕安区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

革工作任务分解表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28

 

 

裕安区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持续创优裕安四最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安徽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六安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秘〔20195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针对市场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优化再造流程、精简合并事项、实施分类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

(二)改革内容

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要求,对政府和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实施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等全过程审批改革,开展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全流程规范化和标准化再造。

(三)主要目标

20197月上旬前,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非工业类建设项目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工业建设项目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初步建成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到2019年底,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到2020年底,努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督管理体系。

二、统一审批流程

(四)精简审批环节

1.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20197月上旬,梳理并提出所有审批事项的处理意见。

2.合并审批事项。20197月上旬,确定合并审批事项目录,制定并实施审批事项合并办理的具体规定,明确审批主体、办事流程和完成时限。

3.转变管理方式。对于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内部协作事项。20197月上旬,确定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的事项、管理方式和相关要求。

4.调整审批时序。根据我区实际,明确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施工许可办理前置条件;根据《六安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优化供水、供电、燃气、排气、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办事环节,报装提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在审批流程图和办事指南中明确所有审批事项的办理时序。

(五)规范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统一要求,对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统一审批事项和法律依据,逐步形成与全省、全市相一致的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20197月上旬,制定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并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六)合理划分审批阶段

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实施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

20197月上旬,制定我区并联审批相关管理办法。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区自然资源局根据市、区规划管理工作权限的划分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对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由区住建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原各部门直接对建设单位的外部程序改为内部程序操作,但法律主体关系不变,各部门依法依规出具审批意见、备案结果。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并行推进。

(七)分类制定审批流程

明确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阶段、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等审批流程,根据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示范图文本,20197月上旬,分别制定我区政府投资、社会投资等不同类型工程的审批流程图。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含工业建设项目),对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

(八)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

1.推行联合审图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相关部门直接依据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报告出具审查意见,不再进行独立的技术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统一审查标准进行审查,承担技术审查责任,优化审查工作流程,原则上审查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实行联合测绘制定我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联合测绘工作制度,将竣工验收事项涉及的测量项目和产权登记手续涉及的房产测绘、地籍测绘,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量项目,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明确实施范围、工作流程、资质要求等具体内容,并将联合测绘事项纳入网上中介服务大厅管理,做好机构入驻信息核查和行业行为监管。

3.实行联合验收。出台我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实施方案,实行规划、消防、人防、档案等参与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明确联合竣工验收的具体参与部门、验收事项及验收流程;将联合竣工验收工作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管理,实现同时受理、集中实施、统一验收、限时办结

(九)推行区域评估

在我区工业建设项目集中布局的工业园、产业园区域内,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等事项进行区域评估。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评估评审结果项目无需单独编报评估评审,建设单位依据区域评估报告确定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实行区域评估的,政府相关部门应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告知建设单位相关建设要求。

(十)推行告知承诺制

1.对于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要件材料,可以允许采用承诺书形式,实行告知承诺制。

2.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按照要求做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直接做出审批决定。

3.对中小型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之前的审批事项可以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以施工许可证核发为承诺期,先行做出审批决定。各相关单位制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告知承诺制适用类型及范围并予以公布。

三、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十一)整合审批阶段

1.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整合各有关部门和县、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在20197月上旬,运用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国家、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审批数据实时共享,且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覆盖县、区各层级,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

2.推进互联网+审批服务区数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动电子政务,统一数据标准,加强业务协调,切实解决项目审批网上办事的卡点、堵点问题,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和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各类工程建设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工程建设审批平台办理,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杜绝体外循环,做到企业办事一证通用、一次登录、全网通办。整合现有咨询投诉渠道,建设完善咨询投诉系统与政府服务热线做好对接,建立统一接收、及时分流、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行政问责的运行机制,开展全程监督、评价、投诉并及时反馈。

四、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十二)“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

20197月上旬,制定项目生成管理办法,20197月底基本形成多规合一一张蓝图,整合空间管控数据,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性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形成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晰的空间规划图,实现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通过多规合一功能策划生成项目;20199月底前,完成差异图斑分析,制定消除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的工作计划;2019年底前,统筹安排年度项目,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十三)“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

在区政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进一步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在原有并联审批综合收发件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综合服务窗口为申请人统一受理、分类办理、统一出件,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

(十四)“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

20197月上旬,工程建设项目各审批阶段牵头单位统一制定本阶段各环节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将所有事项所需材料进行整合,制作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由同一审批阶段内各审批部门共同使用,每一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十五)“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建立审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区数管局要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对全过程实施督办。201912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涉及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建立依法推进改革的长效机制。

五、统一监管方式

(十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197月上旬,制定并实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基于不同风险级别的项目监管检查机制,加大对高风险项目的监管力度。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

(十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完善申请人信用记录,20197月初,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监管,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20197月上旬,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接入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与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

(十八)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

1.20197月上旬,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规范服务收费。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我区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

2.区负责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要与市归口主管部门建立联系帮办机制,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六、加强组织实施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定期通报、工作例会、监督考核等机制,协调推进改革工作,以企业和公众感受为标准,统筹组织实施,定期及时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十)明确职责分工

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分工,切实承担本区域、本部门的改革任务,及时出台或修订配套政策和制度文件,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区住建局会同区委督查办(区政府督查办),牵头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考评制度,出台考评办法,加大考核力度。定期对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十一)加强沟通反馈和培训

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其他县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与其他县区沟通交流,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申请人的业务培训,对相关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和辅导,提高改革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十二)做好宣传引导

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增进社会公众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增强办事企业的获得感。


附件1

 

裕安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区政府决定成立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王仲儒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陈久松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李守富 区委常委、副区长

                员:高宗福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继金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委编办主任

    区委督查办主任

余玉亮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孙家成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区司法局局长

刘为义 区财政局局长

黄振宇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徐祖明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夏东升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郑昌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武政权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明权 区水利局局长

叶炳如 区商务局局长

臧启炳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鲍传满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曾永利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谢新红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胡大洲 区统计局局长

邱和远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田德银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杨会全 区科技局局长

孙代祥 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李胜利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夏东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王红梅(区发改委副主任)、林如宝(区住建局副局长)、吴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显俊(区数管局党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改革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具体实施。建立工作运行机制,抽调与改革任务需要相适应数量的专门人员,组建工作专班。


附件2

 

六安市裕安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试点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

任务

具体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

主要

目标

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

其中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非工业类建设项目压缩至80

工作日以内,工业建设项目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

区住建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区科技局(地震局)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2

精简

审批

环节

梳理并提出所有审批事项的处理意见。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

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区科技局(地震局)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3

确定合并审批事项目录,制定并实施审批事项合并办理的具体规定,明确审批主体、办事流程和完成时限。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

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区科技局(地震局)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4

确定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的事项、管理方式和相关要

求。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

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区科技局(地震局)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5

调整审批时序。根据我区实际,明确预存农民工工资保

证金作为施工许可办理前置条件;根据六安市全面开展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优化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办事环节,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在审批流程图和办事指南中明确所有审批事项的办理时序。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

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区科技局(地震局)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工作

任务

具体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6

规范

审批

事项

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统一要求,统一审批事项和法律依据,逐步形成与全省相一致、全市相一致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

区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区住建局

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7

合理

划分

审批

阶段

制定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并联审批相关管理办法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

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区数管局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8

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实施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

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区数管局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9

分类

制定

审批

流程

分别制定我区政府投资、社会投资等不同类型工程的审批流程图。明确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阶段、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等审批流程。

区住建局

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10

实行

联合

审图

和联

合验

制定我区施工图多图联审管理办法,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

区住建局

 

20197月上旬

11

实行联合测绘。制定我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联合测绘工作制度。将竣工验收事项涉及的测量项目和产权登记手续涉及的房产测绘、地籍测绘,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量项目,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明确实施范围、工作流程、资质要求等具体内容,并将联合测绘事项纳入网上中介服务大厅管理,做好机构入驻信息核查和行业行为监管。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工作

任务

具体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2

 

出台我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竣工验收实施方案,实行规划、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明确联合竣工验收的具体参与部门、验收事项及验收流程;将联合竣工验收工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管理,实现同时受理、集中实施、统一验收、限时办结

区住建局

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区科技局(地震局)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13

推行

区域

评估

制定并实施区域评估细则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科技局(地震局)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14

区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可以在各自区域范围内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等事项进行区域评估,将原来需要由企业分头进行的各项评估审批,改为由政府统一组织,按区域统一编制评估,将建设项目评估评审由单位把关转变为整体把关、申请后评审转变为申请前服务,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评估评审结果,项目无需单独编报评估评审。实行区域评估的,政府相关部门应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告知建设单位相关建设要求的内容。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区科技局(地震局)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15

推行

告知

承诺

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20197月上旬,制定我区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明确告知承诺制的具体要求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

区发改委,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区科技局(地震局)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工作

任务

具体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6

整合

审批

阶段

接入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审批数据实时共享。

区数管局

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科技局(地震局)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17

各类工程建设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工程建设审批平台办理,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杜绝体外循环,做到企业办事一证通用、一次登录、全网通办。整合现有咨询投诉渠道,建设完善咨询投诉系统与政府服务热线做好对接,建立统一接收、及时分流、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行政问责的运行机制,开展全程监督、评价、投诉并及时反馈。

区数管局

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科技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

201912月底前

18

统筹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整合建设资金的保障。

区财政局

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等成员单位

按进度保障

19

-”

张蓝

统筹

项目

实施

制定项目生成管理办法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区科技局(地震局)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工作

任务

具体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20

 

基本形成多规合一一张蓝图,整合空间管控数据,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性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形成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晰的空间规划图,实现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多规合一功能策划生成项目。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区科技局(地震局)等成员单位

20198月底前

21

完成差异图斑分析,制定消除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的工作计划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区科技局(地震局)等成员单位

201910月底前

22

统筹安排年度项目,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区科技局(地震局)等成员单位

201912月底前

23

服务

根据四个阶段,在政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进一步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在原有并联审批综合收发件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各部门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实行一窗受理,推行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分类办理、统一出件

区数管局

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科技局(地震局)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24

-”

张表

整合

申报

材料

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制定各审批阶段的办事指南、申报表单、申报材料目录。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工作

任务

具体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25

-”

套机

规范

审批

运行

基本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建立审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对接。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区科技局(地震局)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26

跟踪督办制度,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对全过程实施督办。

区数管局

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27

基本完成改革涉及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建立依法推进改革的长效机制。

区司法局

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28

加强

事中

事后

监管

制定并实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区科技局(地震局)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29

加强

信用

体系

建设

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监管,构建一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区发改委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数管局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30

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并将相关信息纳入裕安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与六安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

区发改委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工作

任务

具体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31

规范

中介

和市

政公

用服

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规范服务收费。

 

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等成员单位

 

32

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我区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要与市归口主管部门建立联系帮办机制,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区数管局

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33

强化

组织

领导

成立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

区政府办公室

 

20197月上旬

34

明确

职责

分工

各乡镇政府(园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分工,切实承担本区域、本部门的改革任务,及时出台或修订配套政策和制度文件,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

 

 

35

区住建局会同区督查考核室,牵头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考评制度,出台考评办法,加大考核力度。定期对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区住建局、区督查考核室

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工作

任务

具体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36

加强

沟通

反馈

和培

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督促指导改革中遇到的问题,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申请人的业务培训,对相关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和辅导,提高改革能力和业务水平。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园

区管委会

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等成员单位

20197月上旬

37

做好

宣传

引导

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增进社会公众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增强办事企业的获得感。

区委宣传部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9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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