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2022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25 10:02 信息来源:裕安区住建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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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重点处、区征管处独山镇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和《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报送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等计划的通知》建保函2021941号)等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裕安区本级棚户区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续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改善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精准实施、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

(二)工作目标。2022年全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计划1100套,基本建成计划3536套。确保6月底完成新开工目标任务60%,10月底新开工和基本建成目标任务全部完成。

二、资金筹措

棚户区改造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中央和省市级财政资金按标准进行补助,通过发行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支持棚改项目建设,改造资金不足部分由区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三、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

棚户区改造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对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要重点安排改造现有50户以上集中成片棚户区。各地要严格把握改造标准,做到“六个严禁”:严禁将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棚改和公租房项目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除外)等项目打包纳入棚改;严禁将因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拆迁改造房屋的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改;严禁将棚改政策覆盖到一般建制镇;严禁将小区美化亮化、居民房屋外立面整治等项目纳入棚改。

四、工作重点

(一)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严格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及时分解落实项目,建立棚改新开工和基本建成项目库。加快新建安置房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时完成项目土地报批、规划设计、施工许可等建设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确保新开工和基本建成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二)加快发债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根据棚改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2022年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加强对已发行棚改专项债券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快形成实物工量,坚决防止项目开工后出现停工怠工情况。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控,按项目建立债券资金使用台账,依法依规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加快棚改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尽早发挥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抓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棚改安置房原则上开工三年内要达到竣工使用条件,要落实资金筹措渠道,加快棚改续建项目工程进度,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坚决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造成居民难以及时回迁安置。继续按合理工期三年进行安排调度,建立应竣工项目库,实行销号管理。年底前,全区2019年及以前年度棚改计划项目竣工率达100%以上。对于开工三年以上,到年底仍然不能竣工交付的项目,要说明原因并报区政府限时整改。

)提高工程建设品质。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注重提高工程建设品质。营造良好居住环境,促进“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履行法定的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行为,严禁在安置房建设上“开口子”,实行“先上车、后买票”。完善基础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提升工程建设品质,切实把民生工程办实办好。

)严格落实各项支持政策。确保建设用地供应,将棚改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单列,实行应保尽保。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等税费减免政策,合理控制棚户区改造成本。

五、组织落实

(一)严格落实责任。立足早安排、早开工、早见效,2022年棚改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层层明确和压实责任继续将棚改实施情况纳入民生工程考核内容,对进展缓慢的实行约谈制度,对未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严肃问责。

(二)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多级督查机制,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督查巡查力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面调查,重点督促进展缓慢和问题较多的项目限期整改。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棚户区改造政策、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2022年新开工的项目,要在施工合同签订时就明确竣工时间,作为信息宣传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发布棚改进展情况和成效,准确解读有关政策措施,形成社会广泛参与支持、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裕安区2022年棚户区改造任务分解表

 

 

 

2022516日

附件
裕安区2022年棚户区改造任务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征迁责任单位 安置房建设
责任单位
目标任务(套) 完成时限 备注
1 垃圾填埋场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 裕安区征管处 六安市裕安区重点
工程建设管理处
1100 6月底前开工率达70%,10月底
前完成新开工目标任务的100%
新开工计划
2 紫竹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一期) 裕安区征管处 六安市裕安区重点
工程建设管理处
720 10月底前完成基本建成
目标任务的100%
基本建成计划
3 城南镇西海周边棚户区改造 裕安区征管处 六安市裕安区重点
工程建设管理处
460 10月底前完成基本建成
目标任务的100%
基本建成计划
4 平桥科技园王店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一期) 裕安区征管处 六安市裕安区重点
工程建设管理处
436 10月底前完成基本建成
目标任务的100%
基本建成计划
5 城南镇渡槽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一期) 裕安区征管处 六安市裕安区重点
工程建设管理处
1104 10月底前完成基本建成
目标任务的100%
基本建成计划
6 潘岗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一期) 裕安区征管处 六安市裕安区重点
工程建设管理处
492 10月底前完成基本建成
目标任务的100%
基本建成计划
7 独山茶场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 独山镇人民政府 独山镇人民政府 112 10月底前完成基本建成
目标任务的100%
基本建成计划
8 独山镇老车站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 独山镇人民政府 独山镇人民政府 72 10月底前完成基本建成
目标任务的100%
基本建成计划
9 独山茶场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一期) 独山镇人民政府 独山镇人民政府 140 10月底前完成基本建成
目标任务的100%
基本建成计划
合计 4636
备注:采取实物安置的棚改项目开工是指安置房永久性基础工程开始浇筑混凝土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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