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裕安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2 15:25 信息来源: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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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裕安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322

 


裕安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区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裕安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重大隐患,有力有效落实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协同推进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更加扎实开展,排查化解相关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裕安生态环境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1.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系列标准进行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严格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在运输环节,按照危险货物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

2.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按要求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3.重点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产生单位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1.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

3.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三)做好环保资金项目安全生产监管

1.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政府监督管理责任,督促乡镇和相关施工、监理单位结合环保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修改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2.督促施工单位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班前喊话和作业危险源辨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日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警示标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无安全隐患。

(四)加强辖区内辐射安全监管

1.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每年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要求,核实各利用单位放射源及放射装置状况。

2.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加强日常管理,通过完善企业档案、修订应急预案、增加必要的监测方式等等,主动防范核与辐射风险。

(五)强化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

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环保设施安全作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环保“三同时”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步实施,把安全要求贯穿到企业新、改、扩建环保设备设施的各环节,从源头上筑牢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防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安办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各项事务,统筹谋划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时根据人事变动调整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不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并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闭环管理和“全链条排查治理”要求,建立统分结合、齐抓共管、协同推进机制,局安办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调度,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按照自身职责积极落实相关工作并提供支持保障,确保治本攻坚行动取得成效。

(三)保障安全投入。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聚焦制约企业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谋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指导督促行业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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