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09:01 信息来源: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2023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分局部门网站“年度报告”栏目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联系(地址:六安市齐云西路;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23556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来,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优化公开流程,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做好重点领域和公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高效公开到位。其中:领导活动14条,行政许可结果信息58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8条,重大项目建设批准与实施信息60条,污染综合防治24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111条。

(二)依申请公开

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案件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及时办理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事项,不推诿不拖延不逾期,严格按照《六安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制作答复书回复申请人,注意回复要素完整,告知结果时陈述答复依据,并列明依据的具体条款。2023年我局收到并按期答复依申请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牢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严格执行“三审”制度,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责任直接落实到人,杜绝发生密级文件信息泄露,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同时,加大信息公开的管理和审查力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时效性和保密性的监督检查制度,从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主动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确保规范公开到位,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和政务公开目录。及时公开重点排污单位信息、行政处罚、行政审批情况等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全面。持续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对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主动公开及时互动回应,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务公开目录逐一对应责任科室,明确重点任务分工,并安排专人每季度末对照政务公开目录规范,对本单位栏目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测评,通过自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落实。二是对电子政务中心通报测评反馈的问题,我局第一时间安排专人梳理问题,查找扣分项目,分析扣分原因,明确责任科室、整改事项、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对将政务公开考评与年度考核挂钩,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2023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真实、规范、准确、完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根据上一年度经验反思有针对性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改进,也取得了一些成效:我局在年初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分解机制,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政务公开栏目分解至各股室,明确目标任务,极大地调动了全局参与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由“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理念的转变,推动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有序衔接、有机融合。 

随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的极大丰富,公开渠道的不断拓宽,我局从本年度日常自评结果和电子政务中心整改清单来看,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力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有待完善和规范;二是信息传送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2024年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条例》关于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要求,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生态环境部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载体,着力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是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信息公开落实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人的工作效率,由办公室人员对各业务科室进行点对点沟通指导,及时更新优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提升业务能力。

二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三审”制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安全度。对依申请公开做到及时办理、及时回复,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重点问题,主动作为,最大限度发挥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