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2024年)具体工作举措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0 09:53 信息来源: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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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环〔2023〕11

 

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区依法治行政工作领导组区委员会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2024年)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2024年)具体工作举措分工方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安徽省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生态环境部门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地方性生态环境法规更加完备,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行政执法效能大幅提升,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22年,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综合法规股负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裕安区大队、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工作站与综合法规股按职责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5%(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与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负责);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水生态环境股、土壤与自然生态保护股、综合法规股按职责负责);实行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制度(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裕安区大队、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工作站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集体讨论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综合法规股、办公室按职责负责)。

——2023年,实施公共政策兑现和履约践诺专项行动(综合法规股牵头);信访、行政复议、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衔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裕安区大队、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工作站、综合法规科按职责负责);建立违法行政行为预防和及时纠正长效机制,法院生效裁判执行率、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100%(综合法规股负责)。

——2024年,法治建设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积极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综合法规股牵头)。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摆在突出位置,将目标任务纳入部门工作规划和计划,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和时限,有序推进工作实施。

(二)加强督促调度。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调度工作进展,压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督促目标任务落地见效。涉及股室应及时报送当年工作总结,由综合法规股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分别报送市局、区依法治行政工作领导组。

(三)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总结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加大宣传推广方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具体举措工作分工方案

 


 

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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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

行动计划(2022年-2024年)具体工作举措分工方案

 

序号

主要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一、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作用,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及各基层党组织集体学习的重点内容,积极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

办公室

综合法规股

2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法治培训、精准普法、以案释法等方式,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社会公众环境法治意识。

综合法规股

执法大队

高新区工作站

3

把法治教育纳入新招录、遴选人员任职培训内容,推动新就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全覆盖。每年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办公室、综合法规科按职责落实

4

落实旁听庭审制度,每年至少参加1次案件旁听庭审。

综合法规股与市局、区司法局对接

二、持续优化依法行政制度供给

5

强化绿色发展法规规章保障。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相关工作。配合年度立法计划制定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或者修订法规规章项目。配合做好立法调研,有效扩大公众参与,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综合法规股牵头

6

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和备案审查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100%,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

综合法规股

办公室

三、着力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7

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发布;规范决策流程。

办公室

8

决策承办部门(即起草部门)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落实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实质性参与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的意见;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

机关各股室

局属各单位

9

建立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重大行政决策需经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不得提交会议集体讨论或制发文件,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综合法规股

10

按照“谁承办,谁负责”原则,实施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效果评估制度,对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意见较多的进行决策后评估。

机关各股室

局属各单位

四、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

11

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有关政策文件,推动改革工作落地见效。强化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统一着装、证件、车辆标识及执法装备,及时完成行政执法人员统一换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履职评估。

办公室、综合法规股、执法大队、高新区工作站按职责分工落实

12

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行政执法事项目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100%。

执法大队、高新区工作站、综合法规股按职责落实

13

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适用的范围、种类和幅度,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落实并拓宽生态环保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制度。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审慎采取限产、停产、停业等应急管理措施,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容。

执法大队

高新区工作站

14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大数据关联分析,配备运用智能化执法终端,加大执法案件电子化办理力度,实现执法事项网上运行、监管信息网上可查、部门执法数据互联互通。

执法大队

高新区工作站

15

执法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按要求参加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执法大队

高新区工作站

16

根据省、市部署,积极配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或其他形式的检查。

执法大队

高新区工作站

17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机制,与公检法协商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调查、跨行政区域案件协作、联合挂牌督办等合作机制,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密切互动。

执法大队

高新区工作站

五、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8

开展公共政策依法兑现和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全面梳理市局出台的公共政策及合同协议,按照“谁制定、谁负责”原则,实行“受理、办理、反馈、监管”闭环运行,做到依法兑现、主动兑现、及时兑现、全面兑现。依托公共政策兑现平台和政府合同协议“全生命”监管平台,分类实现公共政策“即申即享“免申即享“限时即享”和政策资金“一键送达”。

综合法规股牵头,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配合

19

强化法人主体意识,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承诺,认真履行与社会其他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领导更换、机构职能调整等理由违约毁约,确因政策变化等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进行补偿。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配合

20

开展行政机关履行给付义务情况全面清查和违法行政行为整治,依法稳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综合法规股

21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文件和举措时不得设置限制商品服务、要素自由流动的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

综合法规股

22

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其中社会关注度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原则上由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综合法规股

23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深做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选,做到“应赔尽赔”。

综合法规股、执法大队、高新区工作站按职责落实

六、聚力提升生态环境服务效能

24

动态完善并对外公布本部门权责清单,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不得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

办公室、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按职责落实

25

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建设项目环评、辐射安全许可审批时间平均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0%和25%以内。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时间由法定时限的20天压缩至10天以内。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白名单”内企业接收符合条件的危险废物免于征求意见,实现省际直接转入。

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水生态环境股、土壤与自然生态保护股按职责分工落实

26

配合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推深做实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

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27

深入推进“减证便民”,拓宽环评告知承诺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改革范围。

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28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办公室

29

实行公开接访、带案下访。

执法大队

高新区工作站

30

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工作法治意识。

执法大队

高新区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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