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8 10:30 信息来源: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及《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裕法办发〔2021〕2号)等文件要求,我区对613份建区以来至2021年4月30日制定的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发布的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裕安区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71件。(见附件1)

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42件。(见附件2)

三、重新修订的规范性文件34件。(见附件3)

四、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66件。(见附件4)

各地各部门应充分认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出台、失效、废止及修订情况,对本地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动态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良好营商环境。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71件)

2.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42件)

3. 重新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4件)

4.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66件)

2021年10月18日

涉及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起草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docx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