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1-02-22 10:51 信息来源: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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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在细化措施、推动落实上下功夫,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去年,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PM2.5年平均浓度37.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6.2%;优良天数比例84.7%,首次完成年度目标;提前完成2342家排污单位登记管理,196家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率先申报了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42万;顺利通过省、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验收工作,并获得国家普查办通报表彰;2017、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55.5件,2019年省生态环境督察交办信访件117.5件,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中央反馈问题中23个入河排污口整治通过了省、市验收。根据会议安排,现就裕安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我区市级饮用水源保护地为淠河总干渠,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地有19个,备用水源地为栖凤湖,其中淠河总干渠、上游横排头水库及东、西淠河在我区境内全程为一级或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地,淠河总干渠渠首位于裕安区苏埠镇横排头,裕安段渠道自南向北流经苏埠镇、城南镇,在梅山南路桥下游处进入金安段,裕安区境内水源保护地长度全长约50Km。我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战线长、数量多、面积广、任务重。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明确把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重大问题区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切实将饮用水水源保护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重大民生问题紧抓不放。为落实水源地保护工作,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多次开会研究水环境相关工作,全力开展水源地保护相关建设,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坚决不引进水污染严重企业。印发了《裕安区饮用水源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裕政办秘﹝2020﹞113号),安排第三方对我区乡镇集中供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水源保护区进行划定调整。

二是完善治理设施。2020年以来,我区开展了多个水环境治理项目,优化水生态环境。为保障我区北部乡镇饮用水安全,投资约2.7亿元建设裕安区第二自来水厂,已完成工程进度50%,预计年底投入使用。全区乡镇级污水处理站厂共建成17座,合计处理规模为28490吨/天,已实现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2019年至今共投入约1.01亿元开展了农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级156个污水处理设施现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2019年以前建成使用的50多个村级污水设施逐步完善。投入资金2300万元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西河口龙门河、独山毛岔河和青山马堰河分别汇入东、西淠河和淠河总干渠,存在水污染现象,我区利用大别山生态补偿资金,开展了龙门河、毛岔河河道综合治理、马堰河渠下涵工程,消除了上游对淠河总干渠的不良影响。

三是加强日常管护。在上游管理段设立水质保护专项观测点,实时观测监控,发现漂浮物随时打捞。在居民集中点修建垃圾池,做好沿渠垃圾的收集和清理。加强对沿渠封闭设施的保护与管理。发挥城南浮桥拦污功效,对渠道和涵闸上下游漂浮物定时打捞,对水草实施机械和人工打捞,全年清除水面漂浮物约13.5万平方米、清理垃圾9吨。通过常态化管理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维护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保持了河道水面的清洁。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制体系,覆盖全区主要河流、渠道、河湖、水库。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任总河长,区乡河长每月查河巡河2次以上,村级河长每周查河一次。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设立河长制公示牌,各级河长各司其职,协调开展全域水环境治理工作,属地与部门强化责任,分工协作,齐力抓好水环境保护工作。建立横排头监测预警断面、312国道桥监测断面,为我市城区自来水厂提供原水水质信息,有效避免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市、区分级对市级、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定期开展水质监测,为饮用水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强化执法整改。配合淠河总干渠管理部门每周开展定期巡查,杜绝在淠河总干渠内洗衣、垂钓等行为。不定期检查沿渠护栏,及时制止破坏行为,对已损坏部位,利用水保船常备配件和工具,及时维修养护,确保护栏完整。坚持每天巡堤,对违法行为做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强化涉河项目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相关施工现场监管,做好监管记录,保障河道安全。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对涉水“散乱污”企业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淠河总干渠饮用水安全。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我区立即采取行动,狠抓整改,结合绿盾行动及“23+N”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解决河湖突出问题,淠河总干渠清理上岸“三无”船只17只。同时,对我区存在的乡镇级饮用水源地问题进行整改,调整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地三个。我区积极加强饮用水源地违法建设的排查,关闭餐饮企业3家,拆除非法畜禽养殖28家,拆除兆兴炉料等饮用水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建设。狠抓入河排污口整改销号,裕安区涉及到淠河总干渠的入河排污口有两处,即:南华北路生活入河排污口、大公堰生活入河排污口,目前已进行雨污分流整改完成,并已通过省、市两级验收。

五是深入开展宣传。在饮用水源地设置隔离带、警示牌、标志牌等进行广泛宣传。采取入户、摆台、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结合“6•5”环境日、江淮普法行等系列活动,大力开展法律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机关、进乡村”六进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利用环保公众开放日,把群众请进来,实地了解污水处理工艺,环境监测设备,使公众环保意识得到显著提升。在裕安信息公开网设置环保法律法规解读栏目,通过裕安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逐步实现从“要我环保”向“我要环保”的方向转变。

二、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淠河总干渠裕安段水质常年达到Ⅱ类,生态补偿考核P值小于1,优于目标水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不强。部分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沿河倾倒垃圾、排放生活污水、钓鱼、清洗衣服等污染水体现象仍然时而存在。同时,监管力量薄弱,专业人员不足,相关设备缺少,造成监管治理举证难,一定程度上存在前治理、后反复的问题。二是水源保护地建设不规范。部分乡镇饮用水源地存在立牌不规范、周边无护栏等问题,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带来难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宣传、监管力度,提高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确保市级饮用水源地水质不下降,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尽最大努力提升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

二是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目前,我区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地建设尚存在不规范现象,我区正在积极谋划项目,对饮用水源保护地进行规范化建设,推进裕安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三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加强农业面源、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环境。

四是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水平。加大断面水质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频次,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监测安全预警系统,为全市饮用水安全增添一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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