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发布时间:2024-04-03 17:04 信息来源:裕安区人社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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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第十一条: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3.《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规定: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2.政策对象: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以及特困人员中的2023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3.补贴标准:按1500/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4.申请条件: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以及特困人员中的2023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5.办理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6.办理流程:1、申请人可在线上“安徽政务服务网”或至线下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请,符合办理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2、办结: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情况,及时办结或转报至上级部门。

7.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8.办理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路743号裕安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大厅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申请人信息进一步核查,符合条件直接反馈办理结果

10.咨询查询途径:0564-3390699

11.发放结果:符合条件直接反馈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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