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就业创业证申领

发布时间:2023-02-01 09:02 信息来源:裕安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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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象范围: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均可办理。

2.证件使用注意事项:严禁转借、转让、出租、伪造和涂改。

劳动者转借、转让、出租,供他人骗取、套取就业扶持政策或补贴资金,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注销其失业登记,终止其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权利。

用人单位或个人通过转借、转让、出租、伪造、涂改,骗取、套取就业扶持政策或补贴资金,依照有关规定追回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转借、转让、出租、伪造、涂改的行为,应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系统进行记录或备注。

3.申领条件: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均可办理。

4.申请材料:该事项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

5.办理流程:1、申请就业创业证的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区政务中心人社局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2、经办人员对申请人员个人信息进行审核,并反馈意见,信息齐全符合条件的提交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反馈申请人原因或通知申请人补全信息;3、区就业中心对申请人信息进一步核查,符合条件的办结生成证号并反馈办理结果。

6.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7.办理地点(方式):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人社综合窗口、区劳动就业服务大厅窗口。

8.证件送达方式:当场领取

9.咨询电话:0564-3920361   3313213监督电话:0564-3328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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