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核定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04-03 10:26 信息来源:裕安区人社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事项名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核定

事项简述:计算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

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

办理材料:

1、个人档案;

2、退休批文;

3、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手册或缴费凭据

4、当事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社保卡需开通金融功能)。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办理时限:一个月内

结果送达:社会保障卡发放

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办理机构及地点:裕安区人社局养老中心(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31室)。

咨询查询途径:0564-3312293

监督投诉渠道:0564-33018095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