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核定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核定
事项简述:计算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
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号)
办理材料:
1、个人档案;
2、退休批文;
3、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手册或缴费凭据
4、当事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社保卡需开通金融功能)。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办理时限:一个月内
结果送达:社会保障卡发放
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办理机构及地点:裕安区人社局养老中心(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31室)。
咨询查询途径:0564-3312293
监督投诉渠道:0564-33018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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