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裕安区返乡创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9-18 00:00 信息来源:人社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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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裕安区返乡创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9月3日      

裕安区返乡创业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返乡创业工程的实施意见》(六政〔2018〕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整合推动各类资源、平台、要素向创新创业集聚,以丁集镇婚纱工业园、平桥康桥特色产业小镇、开发区春晖创业园以及高新技术创业园、产业园、双创大厦为主要平台,引导更多在外务工、经商、创业人员返乡投资兴业,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返乡创新创业,推动我区小微企业和创业实体加快集聚发展。到2020年,争创国家级返乡创业类平台1个、省级返乡创业类平台2个,打造市级返乡创业园4个,新增标准化厂房30万平方米,新增小微创业企业300家,孵化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家。

二、扶持政策

1、支持创业园建设。支持返乡人员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园、科技孵化器、电子商务等各类返乡创业园,经评估认定后,为国家级返乡创业类平台的给予每处100万元奖补,认定为省级返乡创业类平台再给予每处50万元奖补,认定为市级返乡创业平台的再给予每处20万元奖补,年度评价和绩效评估为市级优秀返乡创业园的给予5万元奖励。

2、支持标准化厂房建设。对工业企业实行技改投资当年新增标准化生产厂房达到30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50元予以补助;新增多层厂房,每增加一层,每层每平方米补助递增50元。对新建多层标准化厂房项目达到10万平方米的,以及工业企业购置标准化厂房达到1000平方米的,按照招商引资政策予以奖励。创业园区要按照相关要求确定自持比例,杜绝非工业化使用,对符合条件的标准化厂房,经规划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分割销售、以租代售、租售结合。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工业厂房按揭贷款业务。

3、支持创业投资引导。设立1000万元返乡创业专项扶持基金,用于返乡创业园区奖补、融资支持、创业培训、创业奖励等。利用区级产投基金,优先支持返乡创业企业,配套科技孵化器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

4、支持金融服务。每年开展四期银企对接活动,协调金融机构建立返乡创业绿色通道,对返乡创业项目优化流程、简化手续、优先发放贷款。对小型工业企业当年上缴各项税收比上年增长超过5%(含)的,由区政府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当年发生流动资金贷款金额50%的贴息,贴息金额不超过该企业当年上缴的各项税收地方留成部分。

5.支持创业担保。政策性担保机构要加大对返乡创业园内企业的担保支持力度,积极拓展“4321”政银担业务,放大担保倍数。发挥创业担保基金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创业者、合伙创业者、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为10万元、50万元、200万元,建立健全创业担保基金与贷款经办机构风险分担机制,创业担保基金代偿最高提至80%。

6、支持市场准入。按照“非禁即入”原则,进一步清理优化行政审批事项,返乡创业项目企业核准类只需提供项目申请报告、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等,在27个工作日内办结项目核准。企业备案类只需提供登记信息单、所在地乡镇备案请示文件、真实性承诺书等材料,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备案项目。

7、支持税费减免。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对各类返乡创业企业或经济实体,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按规定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3年内在享受现有财税优惠政策基础上,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返乡创业工程的实施意见》(六政〔2018〕23号)相关规定,以2%的比例对企业进行奖补。

8、支持创业补贴。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初创期返乡创业小微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补贴。

9、支持创业培训。对有明确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的各类返乡创业人员组织免费创业培训,每年组织2期,对返乡创业园吸纳的就业人员,提供每年1-2次免费培训服务。对返乡创业园购买社会服务组织培训,给予培训费50%的补助。

10、支持发展电子商务。对符合《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裕安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导则(试行)的通知》(裕政〔2016〕27号)文件规定的电商产业园连续3年给予每年最多不超过50万元奖补。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每年开展一次区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返乡创业电商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每年评选5家,对获奖单位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对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11、支持发展涉农项目。对返乡创业人员从事涉农项目的,对创业者和从业人员每年安排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并给予技术指导。优先安排返乡创业类项目享受农业补贴和项目支持。对返乡人员通过提供就业、带领发展特色产业等方式参与脱贫攻坚的,按照产业扶贫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奖补。

12、支持发展科技创新项目。落实科技创新相关政策,为返乡创业人员发展科技创新项目,对接高校等科研机构,为企业安排专门科技人员一对一联系指导,优先推荐返乡创业科技人才申报引进高层次人才等各类人才计划,优先推荐返乡创业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各类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争取政策倾斜。

三、任务分工

区返乡创业工程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实施返乡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制定返乡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结合各部门开展支持返乡创业工作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政策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配合区政府督查室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区发改委负责协助创业示范园区及返乡创业企业申报上级项目奖励资金,进一步精简项目审批事项,优化办事程序,为返乡创业人士提供便利高效服务。

区教育局负责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教育问题,优先安排就近入学。

区科技局负责落实支持返乡创业发展的相关科技政策,积极协助返乡创业企业与有关科研机构、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或科技攻关,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区经信委负责落实各项支持返乡创业工业企业加快发展有关政策,扶持返乡创业企业尽快做大做强,培育返乡创业企业上规。

区民政局负责研究制定并落实支持返乡创业人员从事健康养老产业政策措施。

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落实降低创业门槛各项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重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机制,推行窗口办事“一次办结”,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部门流转、一档管理”,让返乡创业人员轻松完成创业第一步。

区财政局负责整合各类资金,设立区级返乡创业投资基金,列入年度预算,明确资金渠道,安排落实各项补贴经费,保障开展返乡创业工作的必需经费。

区人社局负责落实支持返乡创业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优惠政策,搭建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农民工、农民企业家等人员的沟通平台,做好返乡创业培训管理、跟踪服务、宣传工作。大力实施返乡就业服务的“春风行动”,建立人才、企业、用工供需信息库,精准化服务企业用工。

区农委负责落实各项涉农返乡创业的扶持政策,围绕我区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聚焦绿色食品、六安瓜片、中药材、特色畜禽、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优势产业,打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区商务局负责落实各项支持返乡创业电商扶持政策,加快裕安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以及电商人才引进、培育,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孵化、培训交流、导师帮扶等创业促进服务,营造良好电商创业环境。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简化返乡创业人员工商登记方式、放宽工商登记条件、科学审查企业经营范围,并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开业、办证、审批等一系列必要信息咨询服务和法律法规指导。

区旅发委负责落实支持返乡创业人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的各项扶持政策。

区金融办负责落实支持返乡创业金融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结合扶贫小额信贷、“税融通”、过桥续贷、政银担等金融手段,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大对实体小微创业企业支持力度。

区招商局负责落实支持返乡创业的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依托现有驻外招商工作组引导在外务工、经商人士返乡投资兴业,每年组织1-2场专场推介会宣传我区创业资源。

区税务局负责编制税费减免政策汇编,加大宣传税费减免政策宣传力度,开展返乡创业企业人员税收财务知识培训,完善税费减免、奖补基础数据,全面落实支持返乡创业税费减免的各项优惠政策。

区国土局负责统筹保障创业园区土地建设指标。

各乡镇街道及其他区直单位要做好返乡创业工程的政策宣传工作,营造全区支持返乡创业的浓厚氛围。

裕安经济开发区、平桥科技产业园负责完成建设标准化厂房年度任务,即每个园区年度新增标准化厂房面积不得低于5万平方米;负责组织申报市级返乡创业园。

各创业园区要在属地政府的指导下建立统一的企业入园和退出机制,帮助和指导企业申报消防、安全等手续,督促企业自身安全达标建设,规范创业管理;创业园区管理方要结合实际实行“帮办制”,提供创业辅导、信息咨询、政务代理、投融资服务、人员培训和管理咨询等高效服务。

四、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区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返乡创业工程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经信委,确保返乡创业工作扎实推进。

2、优化创业环境。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返乡创业绿色通道”,按照创优“四最”营商环境要求,采取直通车的办法,简化程序,随到随办,为返乡创业企业提供创业咨询、注册登记、证照办理、要素供给、职称评审、落户安居、出入境、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一站式”服务。区政府办结合“四送一服”双千工程要求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受理返乡创业有关举报,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不断优化创业环境。

3、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大力宣传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典型事迹,积极组织创业园区及企业参与市政府举办的“创业之星”评选、青年创业大赛、创业江淮行动、春风行动等各类创业活动,充分调动各类群体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营造创业、兴业、乐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4.严格督查考评。建立健全返乡创业督促检查和考核考评机制,争创全市返乡创业工作先进县区、优秀返乡创业园。每季度召开一次返乡创业领导组会议,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推进举措不实、成效不明显的,由区政府督查室予以通报批评,相关通报情况纳入年度工业经济考核和效能考评。

本方案由区返乡创业工程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同类政策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不重复享受。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09月0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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