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招商及园区企业需求,与高新区及承担银行完成约10户招商引资贷及“园区贷”的尽调、投放。 2、推进与农商行乡村振兴普惠贷款合作力度,加大担保资源对村集体组织、农户、合作社、新型农业主体等涉农类的支持。
3、梳理2018-2023年在审项目,拟提交8个问题项目,请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4、根据实际情况,拟安排一次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