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卷质量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3 16:31 信息来源:裕安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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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司〔2023〕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卷质量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区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事务所:

为切实加强法律援助案卷质量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为受援人提供更加规范统一的法律援助服务,现结合我区实际,就案卷质量标准化规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模板化管理。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实施法律援助、进行结案归档过程中,要统一使用《安徽省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附件所列相应格式文书及法律文书范本。要注意相关格式文书文本的正确使用。

二、严格结案卷宗归档审核。法律援助案件办结后,要求承办人员在一个月内整理卷宗归档,送法律援助中心审查结案。区法律援助中心要及时审查承办人员所交回的结案卷宗材料。要注意审核案卷材料是否齐全合格,是否使用统一格式文书文本,装订材料是否正确有序,内容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等等。要切实加强卷宗归档审核,对提交结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严格要求承办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补全内容,重新进行整理归档。

三、做好案件质量评审评议。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结案卷宗的同行评估。对承办人员提交的案卷,严格按照司法部《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标准进行评估评议,达到合格分数以上的才可发放补贴。

四、其他要求。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区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事务所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案件质量管理。要以案件卷宗模板化、标准化管理为抓手,切实抓好案卷质量提升。要认真落实好案件质量管理评分标准、案件卷宗目录统一及案件卷宗模板化等各项管理措施。

 

 

裕安区司法局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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