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务测评】裕安区司法局2021年省第四次政务公开测评问题清单整改报告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按照《关于反馈2021年省第四次政务公开测评问题清单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对照清单分析问题成因,着力落实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问题一:进一步公开专项规划、空间规划等信息,部分十四五专项规划未配套解读信息。
整改情况:结合历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发文情况,摸清部门印发的规划数量,及时在对应栏目予以公开。同时,对全局“十四五”规划进行梳理,全面推进我局“十四五”规划落地。2021年全区面向《六安市“十四五”司法行政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共收到律师事务所反馈意见和建议2条,公众意见4条,其中,采纳5条,未采纳1条。
问题二:部分规范性文件未配套政策解读。
整改情况:在全面公开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梳理2019年以来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要求,责任到科室、到人,限时配套政策解读。截至目前,2019年以来文件9个,配套解读9个,配套率100%。
问题三:部分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建议补充决策草案的起草说明或解读。
整改情况:由专人负责对照意见征集库中已经发布的征求意见内容,及时补充决策草案的起草说明,逐一核对,对于缺少起草说明的要迅速调动相关部门补充更新。2021年,我局未在意见征集库内征求意见。
问题四:部分区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行政许可办理结果与信用平台公开不一致。
整改情况:对信息公开平台行政许可办理结果进行核查,涉及到行政许可类的办件结果与政务服务办件结果、双公示系统办件结果保持数据,涉及到行政处罚类的办件结果,与双公示系统办件结果保持数据同源。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类案件1件。
问题五:部分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主要内容解读较简单,存在罗列小标题的情况。
整改情况:逐项对照文字解读材料对原文件政策背景、出台目的、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工作任务、创新举措等方面的精准解读,要让公众通过文字解读材料明白政策原文。图片解读等其他形式解读,注意传达政策意图,“图文并茂”的效果。今年以来,上级政策解读7项,本级负责人解读5项,其他解读6项。
问题六:部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开不完整,例如缺少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
整改情况:
根据年度任务分工,及时维护好本单位重大建设项目专栏下的各个栏目,要对照区本级每年“全生命周期”集中展示项目,及时将涉及本单位的审批、验收类信息推送至指定栏目。截至目前,我局无重大建设项目。
二、下一步打算
(一)围绕规范流程,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开展大厅审批窗口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规范办事指南、门户网站,与大厅审批窗口信息同源管理,做到指南信息、咨询答疑统一口径,确保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信息准确一致。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建立重大问题处理和工作部署推进协调机制,对外及时小组成员及工作分工信息。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渠道,提升回复效率。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依法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对登记、审核、分办、汇总意见、告知答复、备案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附件:裕安区司法局2021年省第四次政务公开测评问题清单。
六安市裕安区司法局
2021年12月9日
政府部门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