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裕安区司法局关于印发节约用水规章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2 16:09 信息来源:裕安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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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裕安区司法局关于印发节约用水规章制度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方针,按照《裕安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能职责,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节能管理、降低水资源能耗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公场所节水长效机制,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区政府文件要求,司法局结合单位职能和相关要求,研究起草了《裕安区司法局关于印发节约用水规章制度》,于2021年9月27日发布。

四、目标和任务

提高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节水意识,按照用水总量逐步递减的原则,力争人均用水量逐年递减,并在2021建成节水型单位。
 五、主要内容

)根据全局机关用水现状,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来实现节水目标。

)加强用水管理,尽可能降低消耗,逐步实现生活用水的节约使用。

)大力宣传节水知识,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每一滴水。

六、创新措施

(一)牢固树立节约用水”工作理念,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具体工作。

(二)与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推动形成工作机制,确保反节约用水工作常态化开展。

(三)及时总结,报送工作信息。实施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考虑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建立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节水主管领导和节水主管人员,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细化责任。创建节水型单位工作纳入考核制度,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节约用水的重要性,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积极抓好各项节水管理制度落实落地,确保建成节水型单位。
    (三)加强用水管理。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养成“随手关水”、“人走水关”的习惯,发现用水设备设施损坏要及时报修。定期检查、维护用水设备设施,及时更换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
    (四)强化用水计量工作。用水计量是开展节水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做好节水工作的重要管理手段。加强对用水计量工作的管理,提高计量的实效性和数据的准确性。
    (五)严格节水检查。管理人员要加强节水情况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对节水工作进行检查,对浪费资源、节水工作落实不到位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节水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确保节水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六)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与培训。充分利用各种现代传媒,大力宣传节水知识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广和普及节水科学知识,并在显著位置张贴节能标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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