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简介
第一条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
第二条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促进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的拟订和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运行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拟订和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整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四)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提出行业投资布局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核准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对重点项目进行督促协调。
(五)组织推动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新产品产业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等,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工业机器人、汽车、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新能源汽车企业和产品准入相关工作。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产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工业绿色发展,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中的相关问题。
(七)负责全区盐业行政管理、民用船舶行业管理以及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环节的储存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
(八)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承担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发展项目的服务和推进工作。
(九)协调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相关产业政策措施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工业领域智能制造体系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
(十)指导全区城乡工业布局调整;指导乡镇(街)、高新区等制定工业园区建设中长期规划,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合理调整布局。指导高新区开展工业发展绩效评价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布局和调整、企业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工业企业的改革、改组、兼并、破产等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企业的融资、扭亏和减负工作。
(十二)开展经济、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拟订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长期培训规划,组织实施对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培训工作。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和职工教育培训。参与全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条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法规股)。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研究拟订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政务督查和跟踪督办工作;负责机关会务、文秘、保密、档案、计生、安全、双拥等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综治维稳、作风效能、精神文明建设、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参与全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综合分析近期工业经济、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牵头组织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对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的改革、改组、兼并、破产等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参与制订改善企业经营环境的政策措施,负责惠企政策宣传与实施;承担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扭亏增赢等相关“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拟订工业领域人才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企业管理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工作;联系行业协会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受理企业的投诉并做好调查、协调、处理等服务工作;指导全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企业创业、创新,推动各项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投资规划股(中小企业股)。拟订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的生产力布局,提出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引导工业企业、社会资金投向;负责编制年度技术改造投资重点项目计划,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牵头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财政项目的审核及申报工作,对相关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工业园区发展,指导高新区开展省级高新区工业发展绩效评价工作。组织推动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新产品产业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等,组织实施企业新产品鉴定及技术创新项目建设工作,负责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企业研发平台建设工作;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工作;推动工业企业装备升级和智能制造;承担工业机器人、汽车、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新能源汽车企业和产品准入相关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拟订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和拓宽融资渠道的政策建议。承担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发展项目的调度、协调、服务和推进工作。
(三)信息产业股(产业发展股)。协调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相关产业政策措施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互联网+”在企业中的应用;协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工业领域智能制造体系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引导全区工业经济绿色发展。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协调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管理创新。承担工业领域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全区民用船舶行业管理以及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环节的储存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负责全区盐业行政管理,承担轻工、纺织、医药、食品、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并分析汇总行业相关情况。
第四条 行政编制及领导职数(略)。
第五条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办公地址: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行政中心前楼1楼108办公室。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64-3962001。
负 责 人:聂云滨 六安市裕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