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考核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3-27 00:00 信息来源:科技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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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各考评对象:

现将2017年度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裕安区确认在册的科技特派员、专家大院首席专家、科技专家大院(含贫困村科技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工作站、农业科技园区。

二、奖项设置

1.优秀科技特派员;

2.优秀首席专家;

3.优秀科技专家大院(含贫困村科技专家大院);

4.优秀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工作站;

5.优秀农业科技园区。

三、注意事项

1.考核对象均需向区科特办提供年度工作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年度工作将作为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未按时提供资料的视为无绩效或运行不善,区科特办将对其予以清理。

2.考核对象可对照《关于印发六安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市科特办〔2017〕2号)文件规定,向区科特办提出评优申请,区科特办统一组织对考评对象进行综合评审,并择优推荐上报。

四、申报材料

1.2017年度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总结;

2.申请的各类评优对象审批表;

3.申请的各类评优对象申报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于2018年4月15日前报区科特办,同时报电子版。

联系人:李黎;王欢

联系电话:3236257;3301508

电子邮箱:yaqkjj@163.com

报送地址:六安市齐云西路与嵩寮岩路交叉口,裕安区环保大楼9楼902室

附件:1.六安市优秀科技特派员审批表

          2.六安市优秀首席专家审批表

          3.六安市优秀科技专家大院审批表

          4.六安市优秀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工作站审批表

          5.六安市优秀农业科技园区审批表

关于开展2017年度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考核评优工作的通知.docx

关于开展2017年度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考核评优工作的通知_20230305124002.pdf

六安市裕安区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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