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考核评优工作的通知
裕安区各考评对象:
现将2017年度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裕安区确认在册的科技特派员、专家大院首席专家、科技专家大院(含贫困村科技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工作站、农业科技园区。
二、奖项设置
1.优秀科技特派员;
2.优秀首席专家;
3.优秀科技专家大院(含贫困村科技专家大院);
4.优秀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工作站;
5.优秀农业科技园区。
三、注意事项
1.考核对象均需向区科特办提供年度工作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年度工作将作为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未按时提供资料的视为无绩效或运行不善,区科特办将对其予以清理。
2.考核对象可对照《关于印发六安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市科特办〔2017〕2号)文件规定,向区科特办提出评优申请,区科特办统一组织对考评对象进行综合评审,并择优推荐上报。
四、申报材料
1.2017年度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总结;
2.申请的各类评优对象审批表;
3.申请的各类评优对象申报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于2018年4月15日前报区科特办,同时报电子版。
联系人:李黎;王欢
联系电话:3236257;3301508
电子邮箱:yaqkjj@163.com
报送地址:六安市齐云西路与嵩寮岩路交叉口,裕安区环保大楼9楼902室
附件:1.六安市优秀科技特派员审批表
2.六安市优秀首席专家审批表
3.六安市优秀科技专家大院审批表
4.六安市优秀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工作站审批表
5.六安市优秀农业科技园区审批表
关于开展2017年度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考核评优工作的通知.docx
关于开展2017年度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考核评优工作的通知_20230305124002.pdf
六安市裕安区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