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这份提示请查收!

发布时间:2024-12-30 09:06 信息来源: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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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规范发布商业广告的提示


2025年元旦、春节“双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商业广告经营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有序祥和的节日市场氛围,现作如下工作提示:

一、开展商业广告活动应符合《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正确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二、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不得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不得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等依法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

三、医疗(含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夸大治疗功效、对治疗安全进行保证性承诺,不得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以“祖传手艺”“独家配方”“根治”“特效”等为幌子营销所谓的“神医”“神药”。

四、食品(含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广大消费者要格外警惕、慎重选择,不要被功效化宣传网红奶茶、压片糖果、乳酸饮料等普通食品广告误导,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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