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教育体育局关于2023—2024学年度秋学期期末和寒假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8 10:43 信息来源: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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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学校、区直属学校,城区教育辅导区,区幼教中心:

为统筹做好期末和寒假相关工作,根据《六安市教育局关于2023-2024学年度寒假相关工作的通知》(六教基〔2023〕45号)精神,结合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全区中小学、幼儿园2023-2024学年度秋学期期末和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时间安排

1. 寒假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年1月27日(农历腊月十七)开始放假,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开学;

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及中职学校2024年2月1日(农历腊月二十二)放假,2月26日开学;

普通高中高三年级2024年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五)放假,2月19日(正月初十)开学;

幼儿园放假及开学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

任何学校不得延迟放假或提前开学。

2. 期末质量监测时间安排

小学三年级——六年级:2024年1月22日;

初中七年级——九年级:2024年1月22日—23日。

二、工作要求

1. 统筹教育教学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寒假放假时间,合理安排教学进度,有序组织课程教学,加强常规管理,确保各项教育教学任务顺利完成;要科学组织质量监测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点群体学生关心关爱等工作。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科学引导家长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学生施加过重心理压力。同时,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利用假期时间妥善安排好校舍维护维修以及教学仪器、设备、教材等准备工作,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准备。各乡镇中心学校、区直属学校和城区教育辅导区要将本学期全面工作总结于2024年1月30日前上报局办公室和基础教育股。

2. 严格落实“双减”要求。各校要严格落实“双减”政策要求,切实做好“作业管理”,统筹安排各学科寒假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质量。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寒假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办班补课或参与校外违规培训、有偿家教等;严禁学校将办学资源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培训班;不得组织开学考试、测试。积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家长不盲目给孩子报班参加校外培训。

3. 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中小学校要密切关注重点学生动态,持续做好控辍保学信息台账建设,重点关注初三年级学生复学信息台账,确保控辍保学信息准确无误,确保不因工作失误或遗漏造成适龄儿童少年发生失学辍学现象。要安排好教师假期家庭走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

4. 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关注学生假期心理健康,指导和帮助学生家长有效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发挥家长学校作用,开展家长培训工作,为家长正确处理亲子关系提供指导和帮助。要利用假期加强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稳妥组织开学前后心理健康摸排工作,动态掌握学生心理状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见效。开学前要强化家校联系沟通,做好学生心理疏导,结合实际设置“作业缓交期”,减轻学生开学心理压力。

5. 规范教材教辅和进校园读物管理工作。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教材管理的各项要求,利用寒假时间,对照课程、教材、教辅、读物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教材教辅读物要立即进行清理处置。

6. 提前谋划开学工作。各中小学校要科学制订新学期教育教学计划,开足开齐课程,落实教科书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开学前,要集中开展一次水电气、校舍、校车、消防、食品、实验室、校园网络、在建工程等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7. 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教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做好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展现新作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化作风建设;针对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一次廉洁自律教育,增强遵规守纪意识,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坚决拒绝“节日腐败”。

8. 严格寒假期间安全值守。各中小学校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人员到岗到位,确保上下信息畅通,严格落实突发紧急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中心学校、城区辅导区和区直学校、区幼教中心在寒假前要将本单位值班电话和值班安排表上报区教体局办公室,区教体局寒假期间值班电话为:3212518(白天)、3235026(夜间)。

特此通知。

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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