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目录】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廉政风险点(2023年本)

发布时间:2023-12-29 16:00 信息来源: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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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廉政风险点
序号 权力事项 权力类别 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举措 责任人 备注
1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行政许可 3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5.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承办人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股室负责人
办结送达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 承办人
2 教师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5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办事。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5.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承办人
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承办人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承办人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局领导
办结送达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 承办人
3 民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4 受理承办环节实际考查不到位;提供报告材料不实的;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事。
3.严格实际考查流程;规范申报程序;杜绝请托现象。
4.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承办人
审查环节审批不规范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承办人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局领导
办结送达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 承办人
4 受理教师申诉 其他权力 4 受理承办环节实际考查不到位;提供报告材料不实的;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1.加强学习,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规范工作程序;
2.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审查程序,坚持审查标准;
3.建立举报投诉制度,严格审核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4.坚持办事公开的原则,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承办人
审查环节审批不规范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承办人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局领导
办结送达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 承办人
5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 其他权力 4 受理环节不按省颁标准实施的。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2014年3月28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5.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股室负责人
审查环节评估程序不规范的,过宽或过严。 评估确认负责人
决定环节结果不按评分结定等。 局领导
事后监督粗放随意,监管力度小。 业务负责人
6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其他权力 4 受理承办环节实际考查不到位;提供报告材料不实的;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1.加强学习,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规范工作程序。
2.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审查程序,坚持审查标准。
3.建立举报投诉制度,严格审核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4.坚持办事公开的原则,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承办人
审查环节审批不规范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承办人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局领导
办结送达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 承办人
7 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名单备案 其他权力 4 受理承办环节实际考查不到位;提供报告材料不实的;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1.加强学习,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规范工作程序。
2.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审查程序,坚持审查标准。
3.建立举报投诉制度,严格审核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4.坚持办事公开的原则,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承办人
审查环节审批不规范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承办人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局领导
办结送达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 承办人
8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 行政处罚 5 立案环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处罚条件和程序办事。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5.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承办人
调查环节安排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调查,未安排两人以上调查人员;违规调查,徇私谋利。 调查承办人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股室负责人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局领导
执行环节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处罚幅度;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承办人
9 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处罚 行政处罚 5 立案环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处罚条件和程序办事。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5.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承办人
调查环节安排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调查,未安排两人以上调查人员;违规调查,徇私谋利。 调查承办人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股室负责人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局领导
执行环节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处罚幅度;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承办人
10 对民办学校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和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的处罚 行政处罚 5 立案环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处罚条件和程序办事。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5.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承办人
调查环节安排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调查,未安排两人以上调查人员;违规调查,徇私谋利。 调查承办人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股室负责人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局领导
执行环节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处罚幅度;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承办人
11 对民办学校章程未规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出资人擅自取得回报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5 立案环节违反民办学校条例规定提高出资人回报比例。 1.加强教育和法律方面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履责到位;
3.坚持办事公开的原则,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4.建立举报投诉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5.坚持办事公开的原则,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股室负责人
调查、审查环节对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财务状况及备案材料审查不严。 具体承办人
决定、告知环节不依据相关规定,人为裁定。 局领导
送达环节时间随意、结论模糊。 具体承办人
执行环节没有全程跟踪监督。 责任股室
12 对民办学校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或者向审批机关备案的材料不真实的处罚 行政处罚 5 立案环节违反民办学校条例规定提高出资人回报比例。 1.加强教育和法律方面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履责到位;
3.坚持办事公开的原则,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4.建立举报投诉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5.坚持办事公开的原则,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股室负责人
调查、审查环节对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财务状况及备案材料审查不严。 具体承办人
决定、告知环节没有依据真实情况,欠公正。 局领导
送达环节没有规定时限、人为延期。 具体承办人
执行环节宽严失当,力度不够。 责任股室
13 对幼儿园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4 受理环节未及时发现并现场取证。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处罚条件和程序办事。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5.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承办人
初审环节未予细致调查并作出初步判断。 承办人
上报环节未及时具体上报。 局领导
送达环节未按要求限时送达当事人或部门。 承办人
14 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5 立案环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处罚条件和程序办事。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5.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承办人
调查环节安排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调查,未安排两人以上调查人员;违规调查,徇私谋利。 调查承办人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股室负责人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局领导
执行环节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处罚幅度;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承办人
15 对成绩不合格者颁发学历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 立案环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处罚条件和程序办事。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5.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承办人
调查环节安排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调查,未安排两人以上调查人员;违规调查,徇私谋利。 调查承办人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股室负责人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局领导
执行环节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处罚幅度;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承办人
16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5 立案环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处罚条件和程序办事。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5.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承办人
调查环节安排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调查,未安排两人以上调查人员;违规调查,徇私谋利。 调查承办人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股室负责人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局领导
执行环节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处罚幅度;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承办人
17 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筹备设立期间招收学生的处罚 行政处罚 5 立案环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处罚条件和程序办事。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5.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承办人
调查环节安排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调查,未安排两人以上调查人员;违规调查,徇私谋利。 调查承办人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股室负责人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局领导
执行环节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处罚幅度;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承办人
18 对中外合作办学者虚假出资或者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处罚 行政处罚 5 立案环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的处罚条件和程序办事。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5.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承办人
调查环节安排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调查,未安排两人以上调查人员;违规调查,徇私谋利。 调查承办人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股室负责人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局领导
执行环节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处罚幅度;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承办人
19 对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导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的处罚 行政处罚 5 立案环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处罚条件和程序办事。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5.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承办人
调查环节安排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调查,未安排两人以上调查人员;违规调查,徇私谋利。 调查承办人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股室负责人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局领导
执行环节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处罚幅度;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承办人
20 对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处罚 行政处罚 5 立案环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的处罚条件和程序办事。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5.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承办人
调查环节安排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调查,未安排两人以上调查人员;违规调查,徇私谋利。 调查承办人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股室负责人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局领导
执行环节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处罚幅度;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承办人
21 对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 立案环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的处罚条件和程序办事。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5.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承办人
调查环节安排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调查,未安排两人以上调查人员;违规调查,徇私谋利。 调查承办人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股室负责人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局领导
执行环节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处罚幅度;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承办人
22 对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处罚 行政处罚 5 立案环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处罚条件和程序办事。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5.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承办人
调查环节安排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调查,未安排两人以上调查人员;违规调查,徇私谋利。 调查承办人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股室负责人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局领导
执行环节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处罚幅度;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承办人
23 对幼儿园年检不合格或者拒不接受年检的处罚 行政处罚 5 立案环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处罚条件和程序办事。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5.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承办人
调查环节安排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调查,未安排两人以上调查人员;违规调查,徇私谋利。 调查承办人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股室负责人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局领导
执行环节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处罚幅度;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承办人
24 对擅自为幼儿群体性服用药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5 立案环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处罚条件和程序办事。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5.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承办人
调查环节安排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调查,未安排两人以上调查人员;违规调查,徇私谋利。 调查承办人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股室负责人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局领导
执行环节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处罚幅度;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承办人
25 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非法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 立案环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的处罚条件和程序办事。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5.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承办人
调查环节安排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调查,未安排两人以上调查人员;违规调查,徇私谋利。 调查承办人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股室负责人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局领导
执行环节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处罚幅度;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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