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2023年残疾人创业就业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15 10:23 信息来源:裕安区残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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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安徽省残联《关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皖残联[2019]3号文件,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六政办﹝2022﹞37号)等文件规定,现结核相关文件精神和我区实际,制定《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所称 “残疾人”是指具有六安市裕安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已经就业创业或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鼓励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三、主要内容

(一)就业补贴

包括残疾人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技能培训补贴三个项目。

1、残疾人创业扶持补贴:是指对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通过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种形式进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补贴标准3000元。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扶持补贴累计不得超过2次。多名残疾人共同创业的,可依据有关协议或合同,按创业残疾人人数累计计算。

2、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是指对招用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被认定为就业困难残疾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残疾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年限不得超过3年。

3、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农村转移就业残疾人、城镇登记失业残疾人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残疾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经区以上人社局、残联认定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的残疾人,给予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并综合考虑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及培训后实现就业的人数,给予机构一次性补助。

(二)项目扶持

包括阳光助残就业基地扶持、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扶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扶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四个项目。

1、阳光助残就业基地扶持:是指对符合扶持条件的集中劳动型、分散辐射带动型阳光助残就业基地,按照每年不超过3万元给予补助,补助年限不超过三年。

2、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扶持:是指符合扶持条件的种植业、养殖业等设施农业,具体为种植大棚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养殖场、池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给予每个阳光大棚设施农业项目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扶持补贴,具体补贴金额根据项目投资额度、项目规模和吸纳残疾人就业人数等综合情况确定,补助年限不超过三年。

3、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补贴:是指对依托各类创业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客空间等公共就业孵化器或残联等部门自主开发建设的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残疾人创业实体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按每扶持1个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给予创业孵化补贴5000元;每扶持1个残疾人创业开办企业:员工总数8人以下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孵化补贴2万元/家;员工总数8人(含)以上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按每人3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家,给予创业孵化补贴。每个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4、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是指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政策的通知》(残联厅发〔2017〕35号)认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在场地租金、无障碍改造、生产设备、辅助器具购置、残疾职工社保费用以及运行费用等方面给予不低于3万元的年度综合补贴。

(三)就业奖励

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奖励项目。

是指用人单位(不含已享受残疾人集中就业税收优惠的企业)超过省政府第165号令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与残疾人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报酬,根据上年度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月平均人数,按每超比例1人不低于3000元给予用人单位奖励补贴。

四、创新举措

(一)扶持盲人按摩业发展。根据《六安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文件,结合我区盲人按摩业基础好、就业较充分的实际,实施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扶持盲人医疗保健按摩业发展,能以点带面,很好带动我区残疾人就业创业。

(二) 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扶持政策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对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提升技能,推动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

五、保障措施和下一步打算

(一)扶持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发展。做大做强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开发更多适合残疾人就业岗位,容纳更多残疾人就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以全国助残日、就业援助月、就业春风行动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宣传残疾人自主创业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激发残疾人自身内在动力,树立信心,努力形成全社会支持、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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