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23 18:23 信息来源:裕安区残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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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部门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21年共安排支出项目12个,资金总额948.22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948.22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政府债券收入安排0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0万元

1.建档立卡残疾人意外保险项目支出68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费。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68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历年安排。

项目内容:为每位建档立卡残疾人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保险。

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委托业务费68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务服务中心残联办事大厅运行项目支出3.34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费。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34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裕办[2015]40号《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办公室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裕政秘[2019]130号《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公积中心、残联、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事大厅的批复》

项目内容:执行政务服务统一标准,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落地落实

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48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贫困残疾人康复(精神残疾药补、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支出80.98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费。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80.98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关于印发《2019年六安市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安市残联〔2019〕1号)。

项目内容:为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医疗费补助80.98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4.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支出2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费。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关于确保如期完成建档立卡重度残联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六市残联〔2020〕21号)。

项目内容:完成全区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信息数据中对家庭无障碍改造有迫切需求的城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委托业务费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5.残疾人托养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支出546.25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费。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46.25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六安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社会服务兜底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六发改社会〔2017〕179号)。

项目内容:六安市裕安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主体配套工程

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委托业务费546.25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6.残联办公区域运行项目支出8.03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费。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8.03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据实,裕安区残联办公区域在区政府大院外民政大楼副楼,为确保残联办公区域稳定运行,设立该项目。

项目内容:维护残联办公区域稳定运行。

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委托业务费8.03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7.爱耳日、残疾预防日、助残日活动项目支出1.5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费。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5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十三五”实施方案》《关于第21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项目内容:爱耳日、残疾预防日、助残日开展宣传、讲座、走访等相关活动。

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8.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数据更新项目支出25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费。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5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安徽省2019年度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项目内容:对全区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状况和需求信息入户进行了解、登记,并根据数据登记结果为残疾人进行服务。

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委托业务费25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9.残疾人证评定费项目支出25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费。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5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证发放与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皖残联﹝2018﹞71 号)。

项目内容:免费为残疾人进行新办证和到期换证工作。

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委托业务费25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10.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项目支出44.62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费。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4.62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裕安区“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裕政〔2017〕114号)文件:对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

项目内容:建立覆盖裕安的辅具服务网络,使有辅具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残疾儿童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80%以上,方便我区各类残疾人出行及生活。

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委托业务费44.6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11.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支出107.5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费。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7.5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裕安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裕政办〔2017〕31号)。

项目内容:为全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的目标,同时使重度残疾人、残疾儿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一户多残家庭的残疾人、建档立卡未脱贫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达到100%。

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委托业务费107.5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12.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支出36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费。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6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关于授予六安市及4县(区)“全市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区)”称号的通知》(皖康复办〔2016〕17号)文件:继续推动白内障无障碍工作机制完善,结合《国家防盲治盲规划(2015-2020年)》,进一步促进白内障无障碍工作落实。

项目内容:全面实现政府组织领导无障碍、白内障筛查及患者组织输送无障碍、公众白内障知识无障碍、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无障碍、患者承受手术费用无障碍和白内障复明服务工作运行机制无障碍。

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委托业务费36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十、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2021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71万元,较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2021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7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裕安区区直单位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2021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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