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2025年度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计划
依照六安市《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和粮食执法督查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本年度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现就2025年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执法督查事项
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粮食流通定期巡查、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粮食收购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12325热线的宣传及投诉举报涉粮问题线索核查、粮食经营者信用监管、在辖区涉粮央企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其它涉粮问题执法督查及国家、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排部署的相关执法督查工作。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认真落实深化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决策部署,按照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署安排,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扣常规工作,严格落实社会粮食流通和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监管责任,针对重点环节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推动创新工作,创新开展库存检查,有效推进信息化监管,持续强化信用监管。做实筑基工作,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和司法部门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提升粮食行政执法能力。
(二)粮食流通定期巡查。按照《六安市粮食流通定期巡查工作制度》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流通定期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巡查,检查收购、储存和出库期间的粮食数量、质量、安全管理、政策执行等方面情况,及时督查处理各类违规和安全隐患问题。每季度末向市局汇总报送定期巡查工作总结、检查台账和问题台账。
(三)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根据《粮食库存检查办法》要求以及国家、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工作部署,由省局统一组织安排,积极配合省、市局,适时开展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持续强化政策性粮油库存管理,进一步消除粮油库存风险隐患,夯实粮油安全基础。建立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常态化机制,督促被查企业及时整改,并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整改结果及时向市局报告,对拒不整改的依规严肃问责。
(四)粮食收购检查。在夏粮收购和秋粮收购期间,组织开展粮食企业收购备案、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等情况检查。监督指导粮食收储企业严格遵守收购守则和收购准则,标准上榜、价格上墙、样品上台,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粮食收购政策信息和12325热线宣传海报,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满足售粮农民需要,让农民交“明白粮”“放心粮”“舒心粮”。重点关注粮食经纪人、烘干厂房、加工企业、个体门点、租仓收购企业或个人经营从农户收粮兑付农民售粮款情况。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国家政策性库存和流入口粮市场,严肃查处缺斤少两、坑农害农、拖欠农民售粮款等违法违规行为问题。
(五)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要求,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强化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根据超期储存粮食竞价销售、定向销售和正常储存年限粮食竞价销售等不同类型实施分类监管,严防“出库难”,严防出库陈粮转圈回流国家政策性库存,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严防倒卖定向用途粮食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按照上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商事制度改革办公室工作要求,结合《粮食行政执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按照年度工作计划,使用全国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
(七)12325热线投诉举报涉粮问题线索核查。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举报处理规定》和省局关于做好举报涉粮问题线索核查相关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市局核查处理辖区内各类投诉举报涉粮问题,充分发挥提级查办等手段,严肃查处涉粮违法违规问题,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按程序移送移交,适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八)粮食经营者信用监管。建立健全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全面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信息。持续做好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并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对守法诚信较差的企业采取定向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
(九)在辖区涉粮央企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按照《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和《关于健全完善安徽辖区央地粮食储备协同执法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配合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安徽局加强中央储备粮油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十)其它涉粮问题督查检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国家、省抽查检查发现问题督查整改以及国家、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排的相关检查工作等。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增强执法督查效能。准确把握执法检查重点,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制定年度执法督查计划,并及时报市局备案,严格按照计划进行,确保精准有效发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把握好监督和管理、人防和技防、主动作为和协同发力、严格执法和自身过硬等关系,从常规检查向全程化监控、立体式监管、全社会监督转型。
(二)聚焦多方发力,突出检查工作重点。采取单独检查、联合检查、跨区域检查、“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监管等方式组织开展执法督查,实现全链条、无缝隙监管,强化监管覆盖面和穿透力。执法督查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将上一年度被举报投诉属实的和发生问题较多、问题反复出现甚至屡教不改的涉粮企业作为重点抽查对象,对涉粮违纪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精准追责问责,持续释放严监管信号。
(三)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执法形象。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巩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深入分析排查粮食流通执法中的廉政风险,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维护粮食流通执法权威,树立粮食和储备部门良好形象。
附件:裕安区2025年度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计划清单
2025年2月27日
附件
裕安区2025年度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计划清单
序号 |
监督检查事项 |
检查范围 |
检查主体 |
检查方式 |
检查内容 |
检查时间 |
1 |
粮食流通定期巡查 |
国有粮食收储企业 |
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 |
粮食数量质量、政策执行、两个安全、统计制度执行及其他情况等 |
每月一次 |
2 |
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 |
国有粮食收储企业 |
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
企业自查、区级督查、配合市级督查、省内交叉检查等 |
见2025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
4-6月 (依据市局文件) |
3 |
第一批定向抽查 |
检查对象名录库 |
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
双随机检查/现场检查 |
见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7月前 |
4 |
夏粮收购检查 |
辖区内粮食经营企业 |
区粮食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双随机检查 |
见2025年夏粮收购监管工作方案(另行印发) |
5月-9月 |
5 |
秋粮收购检查 |
辖区内粮食经营企业 |
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双随机检查 |
见2025年秋粮收购监管工作方案(另行印发) |
9月-次年1月 |
6 |
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 |
国有粮食收储企业 |
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 |
出库是否备案,资料是否完备及出库政策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库存数量不实,人为设置障碍阻扰出库等行为 |
出库期间 |
7 |
跨部门联合检查 |
辖区内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和粮食加工企业 |
区粮食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联合检查 |
依据商改办发布双随机计划,确定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内容 |
10月-12月 |
8 |
第二批次定向抽查 |
检查对象名录库 |
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
双随机检查/现场 检查 |
见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12月前 |
9 |
粮食流通监管“铁拳 行动” |
社会粮食流通和 政策性粮食经营 主体 |
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 |
见2025年“铁拳行动”实施方案 |
12月前 |
10 |
12325投诉举报热线及其他举报线索 |
举报对象 |
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
实地核查 |
对各类投诉举报涉粮问题认真组织核查处理,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按程序移送移交 |
按举报线索 |
11 |
在辖区涉粮央企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
辖区内涉粮央企 |
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
专项检查 |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安徽局联合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配合加强中央储备粮油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 |
待定(配合上级开展执法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