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工作】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4-03-29 11:20 信息来源:裕安区发改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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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发改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公管局的精心指导和关心支持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为契机,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按照“交易场所功能化、现场管理精细化、交易行为电子化、协同监管智能化、平台服务标准化”的工作思路,持续加强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将交易中心2023年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成效

(一)公共资源交易增效明显

截止12月31日,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798个,实现统一平台进场交易总额36.92亿元,分别占全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总个数2147的36.32%,交易总额17.78亿元的90.36%,共节约政府性资金4.36亿元,节资率9.94%。其中:

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173个,中标金额24.99亿元,节约建设资金2.68亿元,节资率9.69%;

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201个,成交金额5.44亿元,节约财政性资金0.76亿元,节资率12.26%;

产权类项目进场交易18个,成交14个,挂牌金额0.049亿元,成交金额0.050亿元,增值资金11.88万元,增值率2.4%。

其他领域项目进场交易24个,成交金额0.24亿元,节约资金0.04亿元,节约率14.29%。

招标人自行组织发包项目情况:单个项目投资60万元以下,服务、货物30万元以下由乡镇自行组织发包并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方交易板块挂网项目1316个,交易金额4.2亿元,分别占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总个数的62.78%、交易总金额的10.21%。

(二)创新完成深化改革任务

1、完成首例与上海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按照市公管局和区政府确定的“链上大上海、融入长三角”深化改革目标任务要求,有效完成了与上海市远程异地的评审合作项目(区法院物业项目),远程异地评审有效防范了“围猎”专家等风险,还实现了与长三角地区的优质专家资源共享,为融入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探索了经验。

2、创新开展“暗标”评审工作。今年7月,顺利完成了全市首个“暗标”评审招投标试点项目(独山机场派出所1300万建设工程)。“暗标”评审的启用,以技术手段有效打破了围猎专家、违规分工、倾向性打分等突出问题。此项试点工作受到了安徽日报的正面宣传报道。

3、探索开展“1+N”多地联评。在试点项目的评审过程中,由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主场,其他市、县交易中心作为客场,实现了跨市、跨省异地评标活动的无缝衔接。多地评标专家利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依托音视频会议系统及“云签”功能实现不同区域“多地联动”,同步评审、同步打分、同步确认评标结果和电子签章,并将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专家从地域上实施隔离,减少人为因素干扰,规避围标串标风险,确保了评标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目前裕安区已开展多地联评试点项目2个,在全市率先实现跨市“多地联评”和跨省“四地联评”。

4、精准开展包保服务。为进一步营商环境持续,我们在全市率先开展了招标代理机构的包保服务工作,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在裕安登记业务的115家代理机构实行对接帮扶,每人包保5-6家公司实行“菜单式”服务,帮助开展政策宣传、业务指导数据审核把关及现实困难协调等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中心数据审核岗位人员管理,制定出台《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把好源头数据质量助力企业规范发展夯实了基础。

(二)积极降低企业成本

注重“减免”,积极推动保单保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工作,2023年裕安区170个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全部支持保险保函替代现金,累计开出投标保证金保函19695笔23亿元,免收52个项目887家企业投标保证金1.8亿元,履约保证金保函121笔2857万元,为企业释放流动资金约25.17亿元解决“融资”,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中标贷”工作通过合作洽谈会等,成功促成6家企业办理贷款,切实缓解了中标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鼓励“联合体”,继续对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公路工程等招标项目鼓励“联合体”投标,鼓励区内建筑企业参与“联合体”投标,增加区级财政收入,今年以来,共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招标项目163个,中标金额是12.64亿元。

(三)创优提升营商环境

集中开展沉淀保证金清退,对未及时清退的投标保证金进行全面梳理核查,主动联系企业,协助指导企业办理退款手续,今年以来,梳理沉淀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分别36笔、11笔和1笔,共计886万元,清退金额占比分别达87.47%、75%和100%。大力开展限时办结制度,聚焦重点、应急项目,实现“容缺受理”服务,截至12月31日全区交易项目平均场内流转周期25.41天,同比缩短4.37天。加强提升信息公开时效。紧盯合同、履约信息签订、公开时限,全程跟踪合同公开过程,指导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系统中准确无误地进行合同公开,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开率均达到100%。今年以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累计收到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的交易环节网上评价3556条,好评率100%。

(四)突出重点抓监管

评定分离”工作有效开展。按照“标前会商、标后考察、定标规范”的全流程监管机制,进一步压实招标主体责任,持续规范推进了分离方式招标。今年以来完成评定分离项目5个,中标金额8.2亿元。此项工作经验受到市公管局肯定并已安排作为正面典型案例上报省公管办;积极落实项目标前会商制度,今年以来,召开会商会议21次,共对33个项目会商审议,最大限度压缩围标串标的机率;坚持“一标一评”,2023年,共开展“一标一评”工作179次,对监管中发现违反《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的11个专家作出相应处理;建立中标通知书发放前约谈、“双随机、一公开”“两场联动”及“履约情况综合评价”的标后闭合监管模式,共对24个重点项目中标单位开展标前履约约谈,并签订履约承诺24份;对出现严重数据上传问题的5家代理公司进行约谈,并做出暂停代理人员进场交易活动,给予企业日常考评扣分处理的处罚。

三、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1、完善制度规则。一是清理规范性文件,2023年初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废止了《六安市裕安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裕政办〔2021〕20号)《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裕政〔2017〕123号《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及考评暂行办法》(裕政办〔2018〕4号)《六安市裕安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裕政办〔2021〕20号)等四份政策性文件。二是适时出台新制度,2023年3月,区公管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裕安区工程建设项目会商工作制度》《裕安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方案”》等三个文件,为规范交易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

2、优化线上业务办理机制。更新《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按交易类别编制了项实施细则,大力推行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各类进场交易项目登记、场地预约、开评标、中标(成交)公告发布等全流程网上办理;通过“掌上交易”APP,投标人仅需在移动设备上扫码即可进入系统,在线完成数字证书申领等操作,不需要依赖介质或重复申请办理多把电子锁,能实时查看交易进程,让市场主体不受时空和设备限制就能实现“零跑路”事项的“掌上办理”;电子证照的应用,切实解决企业提交资料多、证明多等问题,有效减少资料错传、漏传等问题。2023年全市已有1630家主体通过“掌上交易”成功申领数字证书,裕安区工程建设领域有58家投标企业、20个项目成功运用电子证照参与投标活动

3.提高数据质量。严格落实《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2.0)》;把代理机构作为信息统计及发布的主体,从根源上把握数据和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对于所有错误信息的发布人员都进行约谈,对发布单位进行了通报;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开展“包保”工作,“一对一”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对进场代理机构的检查和指导,把可避免的错误在项目挂网前和开评标现场纠正;每月认真编报业务数据,仔细核对项目数据后按照数据统计规范进行上报,每半年编制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分析报告,针对各项交易进行整理分析。

4.积极回应解决企业诉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环境会议精神,先后深入百余家区内企业开展走访调研,组织召开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培训会、座谈会6次,进一步梳理企业诉求,建立了工作清单,并限期回应解决、持续跟踪回访,切实解决了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清除了招投标隐形壁垒,全力提升了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的满意度。

(二)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1.持续推行新型招标模式。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根据项目不同特征实施“远程异地评标”,并拓展远程异地合作范围,由“市内联动”提升到“跨省联动”由“两地互动”拓展到“多地联评”。截至12月31日,共开展“不见面开标”项目374个,“远程异地评标”项目140个,其中“多地联评”项目2个。进一步优化了市场资源配置,同时也实现“防控不松劲、交易不断档、服务不打烊”。

2.拓展进场交易覆盖范围。着力拓展全区统一平台交易覆盖面,坚持“应进必进、能进必进”原则,主动对接乡镇村,推进农村产权交易类项目“应进必进”。协调推进服务站点建设,设置276个村级服务点,并为服务点挂牌。目前全区20个乡镇街设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所,覆盖率达100%。共设立276个村级服务点,覆盖率100%。今年以来,新增组织农村集体资产进场交易的交易数量5个,成交金额176.14万元其他类交易项目24个,成交金额2383.57 万元。有力实现交易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构建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新格局。

2.提升全流程电子化水平。按照市县一体化电子平台建设标准和要求,全面推进全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截至12月31日共计完成工程建设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173个,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201个,电子化率均为100%,招标采购电子化交易水平和智能化监管能力稳步提升。

3、及时公开合同和履约信息。根据省市要求,积极采取月调度、季通报等方式,督促招标人、代理机构及时准确在线签订合同和发布履约信息,截至12月31日,招标采购项目合同公开信息共368条,履约信息公开共147条。

4.扎实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大力宣传招标采购和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政策法规,不断加强对新政策的宣传学习和解读等工作,着力将培训范围向招标人、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企业、供应商、评标评审专家等各方主体延伸。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活动3场次,参训人员累计150余人次。

(三)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流程监管服务

1、严格落实招标主体责任。区政府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标前会商制度,成立标前会商领导小组。坚持招标事项由招标人自主决策,在具备招标条件后方可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招标人对招标过程和招标结果承担主体责任,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截至目前已召开21次会商会议,共对33个项目会商审议。今年以来,全区共采用“评定分离”模式招标项目2个,成交金额达1.2亿元。“评定分离”招标模式体现了招标过程中招标人的“责权统一”。

2、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备案审核。加强项目招标备案范围、程序和标准管理,对于项目资金未到位、施工场地未落实等不满足和不具备招标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招标(发包)备案手续;对应急项目的发包备案实行容缺办理,开辟抢险救灾、事关群众急难愁盼等特殊项目备案的绿色通道;指导和督促招标人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共办理工程类备案项目175项,农村产权类备案项目5项,拍卖出让备案13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六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核发布公开招标文件175份

3、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季度抽查工作,已开展两次检查工作。共随机抽取27个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未发现相关问题。开展标后履约检查,建立标后履约监管联动机制。积极与项目主管部门联合,逐步形成闭环式工程招投标监管体系。2023年开展标后履约检查5次,对裕安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中高标准农田、水体综合治理项目等社会关注度高、项目资金大以及涉及民生的32个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标后履约情况进行巡查。发现并通报项目关键岗位未到岗履职、考勤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等16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跟踪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令违约主体支付违约金7698.42元,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4、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与公安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坚持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处同步进行,受理投诉案件10起,调查处理市长热线反映问题15件,切实做到“件件有结果,条条有回复”。充分应用六安市串通投标分析系统的大数据,建立对各类项目实行事中、事后全程数据分析预判,对事中数据、事后数据明显异常及时报备处理,助力专项整治行动,打通线索移交快捷通道。2023年6月、11月向市局报送2018年6月以来400万以上公开项目的黄红预警信息项目115个。通过函件、分析报告推送、配合调取项目信息等方式并于11月30日在区经侦大队对2023年度21个红色预警信息进行了会商研判。向区水利局移交红色预警项目3个、区财政局红色预警项目2个,当前9个黄转红色预警信息待研判后依规处理。

(四)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围绕“五大”要求、“六破六立”学习讨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研讨二是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规范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认真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推深做实主题党日活动。召开支委会17党员大会7次,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讲党课4次市公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党支部讲党课1次,主题党日活动12三是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承诺认星工作,严格规范发展党员及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系列活动,今年以来支部吸纳一名预备党员,表决同意一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共开展各项志愿活动12次,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规章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集体签订《廉洁承诺书》,上好廉政党课,从思想上提升拒腐防变能力;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规定;从严管控“三公经费”支出,真正做到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3、牢牢掌控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党员干部头脑,加强中心领导班子、党支部和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政策法规学习和业务学习,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干部集中学习40余次,督促指导全员登录“学习强国”APP,跟进学习最新理论成果。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持续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始终把握舆论导向,坚守舆论阵地,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职工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水平。

(五)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1、持续推进信息宣传。为进一步提高中心信息宣传工作水平,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效开展,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建立奖惩机制,采用任务量化的方式,并结合实际开展督查通报,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参与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截至目前,裕安区交易中心共向市公管局网站、市公管局微信公众号、裕安区人民政府网成功推送各类工作信息共计160篇,向安徽省监管网推送并发布监管信息30条。获得安徽日报、安徽日报客户端、中安在线等省级媒体正面报道3次,在市委“六安信息”、区委“裕安信息交流”刊登工作信息3篇。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选派工作成效显著。选派驻村工作队工作能力突出、成效明显,确立实施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4个近11万元,统筹谋划申报2024年度项目10个计4400余万元二是积极帮销农产品。为帮助群众打开农特产品的销路,鼓励全局党员干部帮助脱贫户销售黄桃,目前已帮销脱贫户黄桃40斤;发挥工会职能作用,购买农产品,价值1.5万余元。四是积极开展社会扶贫工作。联系安徽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花费10万余元对石板冲乡龙湖村贫困家庭危房进行拆建改造五是高质量完成文明创建工作。认真组织中心干部职工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文明创建、义务献血、植树增绿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40余次,志愿服务人均时长达50多小时,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业务人员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一方面,由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及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不断更新,加之市场主体诉求的复杂多变性,工作人员对业务知识的把握进度与政策业务的更新速度有差距。另一方面,业务股室之间沟通交流较少,各自掌握的知识面相对固化,长期以来,导致熟练掌握招标采购知识的人员不足,有时难以适应项目会商、文件审核、业务监管等工作需要。

(二)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按照现有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执法监管权限,区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不具备集中行政处罚权,现阶段交易的项目法定行政处罚权限在住建、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区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交易的服务平台,无监管职责。存在监管体系不畅现象,执法处罚权限不明晰,监管职责存在交叉,没能实现平台服务和综合监督的规范要求,“两场联动”较难开展。

(三)招标主体责任需进一步压实。按照法律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规定,项目的规划设计、代理机构选择、招标文件制定、根据文件制定招标计划、招标公告发布及组建评标委员会、开标甚至中标通知书发放均由招标人负责,标后履约监管明确业主单位为第一责任主体。

(四)中心人员力量需进一步充实。随着营商环境及年度目标精细化考核要求的不断提高,中心投入大量精力来审核数据、平台运维、投诉处理、开标监标等等。同时作为区级平台,还要安排人员经常到市交易中心进行专家抽取、监标等工作。在处理中心重点及复杂工作时人员力量凸显不足。

五、2024年工作安排

(一)认真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主题教育的开展,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真认帐、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整改当作一次自我净化、自我纠偏、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良好契机,坚决落实整改工作,把反馈意见转化为提升各项工作的助力和动力,凝心聚力推动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全力创优营商环境。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创建一流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相关会议精神,锚定构建统一市场、保障公平竞争、推进重点项目,进一步落实招标计划和采购意向提前发布、合同公开等重点举措,坚持不懈,奋力争创一流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

(三)不断做优服务平台。抓好专业培训,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最新政策进行学习,坚持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廉洁意识同步提升,保障各项工作依法合规开展。持续规范招标(拍卖)代理机构服务行为,提升代理机构标准化服务水平。

(四)着力推进平台建设。根据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整合改革和“省市共建、市县一体”标准化、规范化交易平台建设要求,持续改善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软硬件条件,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交易、服务、监管”三大平台建设,坚持“管办分离”,不断完善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不断增强交易文件编审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着力提升服务,有效堵塞漏洞,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监管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切实防范和化解工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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