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裕安区苏埠镇燕京路、金陵路及周边居民区截污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苏埠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批复燕京路、金陵路及周边居民区住户截污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苏政〔2023〕10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该项目实施有利于解决当地雨污混排现象,改善当地人居环境,同意《燕京路、金陵路及周边居民区住户截污工程项目建议书》内容。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苏埠镇燕京路、金陵路及周边居民区截污工程
三、建设单位: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址: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
五、建设规模和内容:1.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沿燕京路、金陵路道路双侧以及周边居民区胡同新建DN300钢筋混凝土管道约6048米,φ700污水检查井约125座,De160PVC入户管约10640米。2.盖板沟改造提升:对盖板沟进行拆盖清淤,新建DN500混凝土雨水涵管约2520米、DN300混凝土雨水涵管约360米、雨水口约197座、De200PVC雨水管约3940米、雨水检查井约102座。3.配套设施建设:新建出户沉淀井约532座、化粪池6座、改水改厕约80户。
六、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966.72万元,拟申请上级补助资金解决。
七、项目代码:2312-341503-04-01-730346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按相关程序报我委审批;该批复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或延期未获批准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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