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安镇工业园区雨污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新安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批复新安镇工业园区雨污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新政〔2023〕21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解决当地雨污混排情况,同意《新安镇工业园区雨污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内容。
二、项目名称:新安镇工业园区雨污改造建设工程
三、建设单位: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新安工业园
五、建设规模和内容:对新安镇工业园区实施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主要包括1.修复雨水管网371米,更换损坏的井盖和雨水篦;2.新建DN400污水管网1856米、检查井61座;3.恢复被施工破坏的水泥道路100.8平方米、人行道路2598.4平方米。
六、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255.2万元,拟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解决。
七、项目代码:2312-341503-04-01-361529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按相关程序报我委审批;该批复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或延期未获批准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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