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裕安区天柱山路延伸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区交通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六安市裕安区天柱山路延伸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裕交政〔2023〕2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满足电厂生产运输的需要,完善当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区域通行条件,同意《六安市裕安区天柱山路延伸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内容。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天柱山路延伸段建设工程
三、建设单位: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
四、建设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天柱山路
五、建设规模和内容:道路全长0.549公里,三级公路标准,道路路基宽13米,路面宽9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六、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905.252万元,区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七、项目代码:2311-341503-04-01-975763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按相关程序报我委审批;该批复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或延期未获批准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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