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群体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同时提高医疗卫生人员对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能力,有效掌握应急救援程序及方法,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及《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以防为主。
1、以保障全中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时要以生命救助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将食品安全事故的影响降低到最低。
2、应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3、工作中要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指导,与有关政策相衔接,确立决策科学、反应及时的处置方式。
(二)信息公开、科学果断。
1、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保障信息通畅。
2、有关职能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依靠科学,提高效率,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抢救伤员,减少损失,并及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发改委出现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的应急处置与抢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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