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火灾应急预案
一、报警程序
火警电话:119
报警:
1、任何职工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
2、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向接警人详细提供火灾的准确位置、什么物质着火、有无人员受困、目前火情火势情况等相关信息。如果是向消防部门报警还应报告起火单位的准确地址并按照消防部门的指示通知人员到主要道路上去引导消防车进入。
二、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地附近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义务对受火势威胁并有可能导致火势进一步扩大或爆炸的物品、重要的文件档案、受困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2、着火区域疏散小组人员应根据火场情况,迅速作出立即进行应急疏散或等待值班领导的疏散命令的决定。
3、单位负责人在得知火场的情况以后,必须立即作出是否进行应急疏散和进行部分区域或全部区域疏散的命令。
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时,所有同事必须保持镇定,听从指挥,依照单位紧急处理程序处理。
2、火灾发生时电话仅供应急使用,无关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3、一切自救必须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切勿作个人冒险。
4、火灾伴随有浓烟时应采取低姿势行走或匍匐穿过浓烟区,或以湿布等捂住口鼻。
5、疏散时身上着火时,切记不可奔跑,应立即脱掉着火衣物或就地翻滚,或由身边的同事以湿衣物包住或扑打或泼水浇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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