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高迪循环经济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装配式预制砼构件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3-03-02 15:58 信息来源:裕安区发改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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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迪循环经济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给予安徽省高迪循环经济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装配式预制砼构件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及节能报告收悉。项目位于六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指封山路以东,祥裕路以南,总投资5543.65万元,总建筑面积16621.40平方米,新上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桥梁构件生产线、装配式预制综合管廊生产线、装配式预制钢筋混凝土通道生产线及其他生产辅助设备共约5753台(套/米),安装先进生产及办公软件系统61套;配套消防、绿化、停车、环保等必要基础设施建设。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2023年2月18日,区发改委组织专家形成专家组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鉴于编制单位已按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并通过审查,同意《安徽省高迪循环经济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装配式预制砼构件项目节能报告》内容。

二、节能评估报告提出的措施建议合理可行。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一)、选用高效能节能设备。建议选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或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并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三)、项目主要用能装置(设备)和附属生活设施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或高耗能设备。

四、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标煤为2601.16吨(当量值),4015.87吨(等价值),其中:年用电86.952万千瓦时、柴油11.99吨、蒸汽17100吨。要加强设备运营能耗管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率。

五、请你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六、项目竣工后应申请节能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对各项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七、项目代码:2302-341503-04-01-918041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重新报批节能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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