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裕安区本级政府性投资计划项目管理导则(2022年修订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05 15:43 信息来源:裕安区发改委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01月,政府制定了《裕安区本级政府性投资计划项目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导则》实施以来,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逐步理顺,项目实施和计划执行的管控取得一定成效。2022年10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照本省《办法》结合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精神,同时总结《导则》实施两年多的实践,根据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发改委起草了《裕安区本级政府性投资计划项目管理导则(2022年修订版)》,经与直各相关部门多次会商研究后形成草案定稿。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总体考虑是理顺项目谋划、前期、建设、竣工、结算、决算等环节各部门的职责,形成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今年10月份《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委立即组织全委人员认真学习,吃透《办法》主要精髓,研究讨论如何将《办法》要义贯穿与《导则》中,又更好地体现区情实际,做好精准结合、精熟运用。根据政府工作要求,我委于202211旬开始起草《导则(修订版)》1128完成初稿期间,区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导则(修订版)》提出具体要求。经多轮修改形成《导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文件出台程序,我委向乡镇(街)、高新区及区直相关部门发出了《〈导则〉征求意见函》,共收回54份反馈意见和建议,其中提出意见和建议共6份,无意见48份,采纳或部分采纳13详见附件《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表》1213日,我委将最终草案定稿,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工作目标

旨在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五、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导则》共八章条,主要通过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审批、实施等关键环节进行流程管控,具体包括:

第一章为总则,共4条。主要是确定指导思想,明确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范围、管理流程和职责分工。

第二章为项目谋划环节,共2条。主要是建立谋划项目库,明确谋划主体、入库条件,以及论证程序。

第三章为前期工作环节,共14条。主要是建立前期工作库,明确不同阶段前期工作主要内容及侧重点、审批程序、简化流程的适用范围、责任单位、经费保障等。

第四章为年度计划管理环节,共3条。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组成、审批和执行。

第五章为实施管理环节,7条。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进场施工变更规定和施工管理要求。

第六章为竣工验收环节,共3条。主要明确竣工验收、价款结算、财务决算、资产登记、档案移交等过程的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

第七章为督查考核环节,共1条。主要是按照政府领导包保制度和分级调度机制的要求,明确调度方式、责任主体和调度通报方式等。

第八章为附则,共3条。

、创新举措

修订后的《导则》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和完善:

1. 进一步强化项目库管理。明确纳入项目库项目的依据,同时明确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

2. 进一步明确不同阶段前期工作如何开展。一是明确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工作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厉行节约、保证质量、真实性原则等。二是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明确不同阶段前期工作侧重点、前置要件、审批责任部门、审查重点、超概算情形以及“在线审批”等相关规定。三是明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审批权限和程序。四是对各主管部门积极主动、帮助指导项目单位高效开展前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3. 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一是经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可以不再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编制、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二是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含改扩建项目),可以合并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项目(含改扩建项目)且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可以直接编制、审批初步设计。三是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可以合并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区政府决定先行下达投资计划的,应及时补办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4. 进一步规范申报要素。对申报列入续建项目计划的项目增加提供上一年度绩效完成情况和本年度项目绩效情况分析。对申报列入新建项目计划的项目增加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以及完成审批(核准、备案)情况、申请投资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申请金额、项目绩效情况分析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5. 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一是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建设条件方可开工。二是鼓励政府投资项目推行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服务,提倡采用建筑信息模型、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新技术、新工艺。三是对实施过程中确需变更地点、建设内容的项目明确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及不予重新审批的负面清单。四是明确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概算的相关规定。五是明确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及不得非法干预建设工期。

、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强化督查调度,发改委负责调度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前期工作落实情况,按月通报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财政局、城投公司负责调度项目资金拨付情况。建立领导联系包保制度,根据职责分工,每个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确定1名责任领导,做好项目指导、协调、督促和服务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委督查办、发改委负责本级政府性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强化问题整改落实。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强化对《导则(修订版)》的贯彻落实力度,优化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督促各项目主管单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解读单位:裕安区发改委

解读人:王红梅

咨询电话:0564-3301536

 

标签: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