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政办〔2025〕12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 2025年第8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裕政办〔2023〕8号)予以废止。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