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
裕高项组办〔202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关于2025年实施3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皖民生办〔2025〕2号、六民生办〔2025〕1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2025年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是民生实事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聚焦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考虑服务半径、受益人口、年龄结构等因素,认真做好目标任务的细化量化工作,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推动每一项实事早落地、早见效、早惠民。
二、切实凝聚合力。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树牢“一盘棋”思想,多措并举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牵头部门要积极发挥统筹作用,列出民生实事各项举措清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合部门要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为民生实事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三、确保提质增效。各级各部门要统筹使用好民生实事各类资金,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完善调度推进工作机制,坚持项目化推进,全方位监督,及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调研,主动公开民生项目信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区民生办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全过程跟踪问效,助推民生实事项目“落地有声”并持久发挥效益。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民生实事,把政策详细解读给群众,把成效展示给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监管,切实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要注重总结推广,以典型经验、鲜活案例营造惠民生、暖民心工作氛围,引导全社会关心行动、支持行动、监督行动,推动各项民生实事落到实处。
六安市裕安区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民生工作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5年5月29日
2025年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
一、实施促进重点人群就业行动,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集中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推进“三公里”就业圈全覆盖,建成线下实体零工市场(零工驿站)1个。(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推进措施:
1. 规范做好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统一发放对象和标准。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特困人员中的2026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
2. 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发布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公告,引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网上申报。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审核校验申请信息。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且申请人有异议的,通过线下申请并组织人工审核校验。对审核通过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账户。
3. 深化“三公里”就业圈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完善“社区快聘”服务平台功能,着力提升服务经营实体数量、发布招聘岗位数量、对接求职人员数量、对接成功率。升级社区就业驿站服务体系,建立常态化企业用工信息采集机制,打造“就业角”,实现岗位信息动态实时更新与精准推送,同步开展就业促进政策宣传。
4. 推进零工市场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安徽省公益性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运行指引》,科学规划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执行统一建设标准,实施规范化运营管理。通过优化就业服务产品供给、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构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完善资金保障机制等举措,打造全方位就业服务体系。到2025年底,建成标准化零工市场实体1个。
二、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3030人次,其中岗前培训760人次,“回炉”培训2270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810人。(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推进措施:
1. 积极支持家政服务培训,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政策。
2. 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
3. 持续推进“一人一码(牌)”,组织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参与星级评定,对获评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荣誉称号的,由省级分别按照10万元/家、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4. 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用水、用电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三、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1个、农村幸福院16个,提升全区供养机构管理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推进措施:
1. 用好城镇养老服务设施,筹划“新建一批,改造一批”。优先选择老年人居住集中、交通便利的生活社区,分类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完善15分钟养老服务圈。依托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为周边老年人提供老年助餐、文化娱乐、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健康指导、心理慰藉等服务,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2. 按照“有固定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内容,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资金保障”的要求,优先选择在老年人口特别是留守老年人较多、服务需求较大、居住相对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规划建设农村幸福院。对已建设好并通过验收的农村幸福院,给予3万元/个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3. 在公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社会化”托管运营的基础上,制定考核制度,指导供养机构提升服务质量、规范运营。依托区智慧监管平台,按照机构实际入住人数和老年人行为能力评估等级精准兑现运营补贴。
四、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
裕安区无任务。
五、精准做好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工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医保局)
推进措施:
1. 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为依托,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对全区城乡分散供养特困家庭人员中的失能、半失能人员等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台账,通过动态管理,实现精准救助。
2. 落实市提标文件要求,调整裕安区2025年度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合理确定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确保新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并按月足额发放。为低保对象中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予以集中照护服务补助。
3. 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对监测人口给予50%定额资助,剩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
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32人次,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不少于1046件。(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区司法局)
推进措施:
1. 依托基层工会组织,通过企业申报、职工个人申请、社区推荐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广泛收集困难职工信息,根据其申报的家庭收入和刚性致困支出等因素综合评估,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分层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做到“应帮尽帮、应建尽建”。
2. 积极申报中央帮扶资金和省级财政帮扶资金,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按照深度困难、相对困难、意外致困单个梯度进行帮扶救助,发放帮扶资金。
3. 将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列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高质量组织实施面向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做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实现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
七、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困难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不少于2139名。(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措施:
1. 为271名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听力、言语、肢体、智力训练项目分为全时段康复训练和预约单训,其中:0—6周岁全时段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7000元,7—14周岁全时段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预约单训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0元,补助标准含家长生活补贴2000元,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1000元,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2个月。
2. 为12名残疾儿童适配矫形器,最高补贴不超过2000元。为10名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500元(辅具不超过3件)。为180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优先补贴低保残疾人、特困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残疾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残疾学生、新入学残疾大学生。
3. 为1666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八、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219人。(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进措施:
1. 充分发挥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通过日常走访和定期摸排,动态掌握困难退役军人思想动态、生活情况和家庭状况,切实做到应帮尽帮、帮援及时。加大对因重大疾病、下岗失业、家庭变故、自然灾害等致困的退役军人帮扶救济力度。
2. 设立退役军人关爱帮扶资金,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引领更多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志愿者加入崇军关爱行列。根据帮扶援助对象的困难情形和程度、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救助保障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标准。
3. 加强与教育、民政、住建、卫健、医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对符合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主动帮助申请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在用好用足社会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对困难对象实施帮扶,缓解其实际困难。
九、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231人次。(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推进措施:
1. 完善资助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校内资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2. 加强与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扎实推进精准资助,充分使用全国学生资助数字化平台,确保符合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3. 通过印发致初高中毕业生的“两封信”和资助政策简介、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让社会群众、广大学生、家长知悉资助政策和办理流程。
十、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196人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76人。(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措施:
1. 指导乡镇、街道摸排上报培训残疾人名单花名册,依托安徽省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六安康健盲人按摩服务中心),为裕安区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2. 残疾人培训享受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100元/人。
3. 为在公益性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居住的就业年龄段(男性16—59周岁,女性16—55周岁)生活困难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一、二级肢体残疾人提供资助,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元,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
十一、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41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措施:
1. 优先安排易返贫致贫监测户、一户多残、以老养残、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根据各类别残疾人特点和需求,以消除残疾人居家生活障碍为目标,量身定制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方案,坚持一户一策,提高改造质量。
2. 统筹安排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资金,用好用足中央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和省级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
3. 严格资金管理,加强工作监管,确保项目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
十二、实施安心托幼行动,新增托位600个,改扩建幼儿园1所;实现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0%以上。(牵头单位:区教体局、区卫健委)
推进措施:
1. 计划新增600个托位,提供普惠托位200个,确保不少于30%的幼儿园能够开设2—3岁托班。
2. 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在公办幼儿园学位不足的区域通过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鼓励政府收购民办幼儿园或租赁办园等方式,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
3. 落实好市教体局、市发改委等5部门《关于做好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的通知》(六教基〔2022〕39号),规范延时服务时间、内容、流程及安全管理等措施,实现幼儿园提供延时服务和有需求的家长全覆盖。
十三、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对500间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进行改造;实施中小学生阳光体育促进行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推进措施:
1. 将在校生500人以上的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为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对象,改造教室数不低于500间,2025年底实现达标率90%。改造费用从相关改造学校公用经费列支。
2. 增加学生综合锻炼时长,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上、下午各开设一次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落实课间15分钟,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
3. 统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等项目资金,加大中小学校体育场馆、设施设备等建设和改造提升。统筹学校公用经费,足额保障学校日常体育教育教学和开展相关活动工作经费。
十四、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区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0.64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5.84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推进措施:
1. 通过改建、扩容、新设、网办等办法扩容增量,重点面向乡村、街道、社区,建设老百姓身边的老年学校,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数达到5.84万人左右。
2. 对改扩建的乡镇(街)、村(社区)77所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和3万元的改扩建补助,77所老年学校所在地的乡镇街按省级拨付的同等标准给予补助。
3. 遴选、整合、开发一批老年教育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重点开发建设体现裕安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的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加强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建设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完善老年学校管理人员聘用制度。面向高校毕业生计划招聘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老年教育工作,组建和培养一批老年教育优秀工作人员。
十五、实施健康口腔行动,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局部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分别覆盖28%的适龄儿童。(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推进措施:
1. 制定《六安市裕安区健康口腔行动实施方案》,继续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为2825名6—9岁学龄儿童开展免费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服务,为8113名3—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免费局部涂氟服务。
2. 推进“线上+线下”宣传,提高健康口腔知晓率。线上在医疗机构微信公众号和裕安发布等官方平台积极宣传该项民生实事工作;线下开展儿童爱牙科普宣传指导和健康口腔走进校园活动,增进家长和儿童对“健康口腔”行动的了解,增强适龄儿童牙齿涂氟和窝沟封闭的主动性。
3. 加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将私人口腔专科诊所的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牢牢把住健康口腔质量关,规范口腔医疗服务市场,全力守护群众口腔健康。
十六、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以上和95%以上。(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推进措施:
1. 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推进三级出生缺陷防治服务。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范围和筛查病种,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2. 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按照每个新生儿补助120元的标准实施,其中两种遗传代谢病(PKU、CH)筛查补助50元、听力筛查补助70元。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承担。
3. 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逐步开展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先天性心脏病、髋关节脱位、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等项目。
十七、加强适龄女性“两癌”防治,按照知情、自愿、同意的原则为七至九年级适龄女生提供国产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服务,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2.11万人次宫颈癌、0.78万人次乳腺癌免费筛查服务。(牵头单位:区卫健委、区教体局)
推进措施:
1. 按照知情、自愿、同意的原则,为全区七至九年级适龄女生提供国产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服务,以实际接种人数为准,所需费用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区承担。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2.11万人次宫颈癌、0.78万人次乳腺癌检查服务,按照宫颈癌人均49元、乳腺癌人均79元的标准,由中央、省级和区共同承担。
2. 健全“两癌”综合防治网络,加强区域间、机构间转诊和协作。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两癌”防治联合体,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和妇联等部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作用,科学引导广大妇女开展自我健康管理。
十八、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裕安区无任务。
十九、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措施:
1.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问题台账,督促餐饮经营单位规范建设、使用、维护油烟净化设施,从源头避免不合理选址导致的油烟扰民问题,鼓励餐饮集中区采取“绿岛”模式开展油烟治理。
2. 聚焦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持续推进整治,通过“回应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提升一个领域”,健全问题整改责任体系和闭环处理机制。
3. 聚焦露天焚烧、企业废气排放、污水及垃圾收集处理、畜禽养殖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加大解决力度,推动执法部门加强日常监管,推广科学高效的恶臭异味防治措施和治理模式,从源头上减少问题的发生。
二十、深入推进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42.289公里。(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推进措施:
1. 坚持“建、管、养、运”协同发展,有序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和村级联网路建设。
2. 加强项目调度和监管,及时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巡检,确保农村公路的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
二十一、实施便民停车行动。
裕安区无任务。
二十二、完善便民文化设施,依托“15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4个公共文化空间。(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推进措施:
1. 根据交通便捷、方便可及的原则,优化“15分钟阅读圈”布局,科学编制文化空间规划。
2. 积极引导全区公共文化空间组织开展阅读推广等活动,举办各类活动100余场,年服务群众8万人次。
3. 严格落实省级公共文化空间评级标准和服务规范,依据评估定级,绩效考核、动态管理制度要求,建设管理使用好公共文化空间。
二十三、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区每个行政村送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推进措施:
1.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合理制定演出计划,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2025年完成“送戏进万村”活动不少于276场。
2. 鼓励乡镇指导所在村业余文艺团队参与演出,增强活动互动。开展“送戏+”(景点景区、街区、文化园区、商业综合体等)行动,提升“送戏”宣传质效,助力文化振兴。
二十四、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个。(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推进措施:
1. 加强调度。明确包保分工,派驻专人现场监管,落实“定项目、定人员、定时限”机制,执行“日巡查、周会商、月通报”制度。
2. 开展“改造方案全民议”行动。通过社区议事会等渠道完成民意征集,对争议事项实行针对性协商机制,组建由居民代表、监理单位、住建专家构成的“三方监督小组”,对防水工程、管网改造等隐蔽工序实施“举牌验收”。
3. 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力争获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覆盖30%以上基础类改造内容;开通专项债券申报绿色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二十五、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推进老旧住宅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常态长效,推动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1100个,实施住宅小区屋面渗漏和外墙脱落维修10950平方米,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55台。(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
推进措施:
1. 以党建引领为核心,构建“社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委会”协同机制,通过引入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兜底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2. 加快推进超长期国债项目支持的55台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工作,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维护保养,保障电梯长效安全运行;鼓励物业企业加大投入,利用公共空间增建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1100个,推广智能充电设施并强化安全监管。
3. 加强改造后的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建立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居民自治、专业服务、协商共治的物业管理体制,提高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
二十六、实施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和淮河以南地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
裕安区无任务。
二十七、推动全区工会驿站增能提质,建设7个全国和安徽省最美工会驿站。(牵头单位:区总工会)
推进措施:
1. 对现有的工会驿站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了解分布、设施配备、服务运营等情况,按照“布局合理、方便职工、功能齐全”的原则,整合区内现有驿站资源,通过改造升级建设最美工会驿站。
2. 建立健全工会驿站管理和保障机制,加强工会驿站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其服务意识和专业能力。开展工会干部“当一天站长”活动,落实省市县三级工会暗访制度,保障和规范工会驿站服务流程。
3. 在提供休息、饮水等基本服务基础上,推动有条件的工会驿站丰富工会驿站的服务项目,拓展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项目,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满足职工多样化的需求。
4. 运用“裕安工会”公众号、视频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驿站服务分布、功能与服务事迹。动态管理驿站位置和服务信息,优化关键词搜索,方便户外劳动者快捷寻找,切实提高工会驿站的社会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十八、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19家左右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推进措施:
1. 鼓励“惠民菜篮子”运行主体通过订单合作、基地直采、等运行模式,加强生产、运输、仓储和零售环节精准高效衔接,减少运行成本,为平价惠民销售提供让利空间。
2. 在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突发事件以及价格大幅上涨等期间,按市级要求统一启动“惠民菜篮子”运行,运行期间惠民销售的蔬菜价格要低于市场价20%以上;粮、油、肉、禽、蛋等其他农副产品要低于市场价5%以上。惠民销售品种不少于20个,其中蔬菜品种不少于15个,每日推出不少于5个品种低于1元/斤的蔬菜销售。
3. 落实省、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实施方案,将“惠民菜篮子”门店纳入保供稳价企业名录及重要民生商品政府储备应急投放网点。
二十九、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2家“食安名坊”,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 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申请成为“食安名坊”培育对象。根据省市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食安名坊”培育方案,明确培育数量、培育措施。采取现场培训、指导等多种形式,帮助培育对象补缺补差、规范提升。
2. 区市场监管局对照评审要求开展初审,指导符合条件的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并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申请。
3. 建立完善“食安名坊”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食安名坊”的跟踪监管,及时取消不符合条件的“食安名坊”资格并向社会公布,适时进行补充。
三十、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40批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 根据市局问卷调查结果,通过开展访谈、现场征集等方式,确定当季度食品抽检品种、抽样区域场所、抽检品种的检验项目等。
2. 委托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食品检验机构,按规定开展监督抽检,“你点我检”抽检数据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你点我检”结果。
3. 围绕“你点我检”服务活动,通过进市场、进社区、进乡村、进商超、进企业等方式,组织开展“百姓点检日”活动,让食品抽检贴近百姓、走进生活,积极开展科普知识解读、风险预警交流,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附件:裕安区2025年30项民生实事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表